黃少澤︰不保證明年還可舉辦六四集會

今年「六四燭光集會」被當局以防疫為由而禁止舉辦,有傳媒問及明年若沒有疫情,可否保證六四集會能夠如常舉辦?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回應稱,警方一直依法執法,六四集會一直以來都沒有反對,今年被禁止是因為疫情關係,「明年會如何,我哋不能假設。」他又稱,排除疫情之外,還有其他情況,包括公共衛生、公共秩序等,「不能保證明年一定批准,可能會出現其他情況,但這麽多年來都沒有否決過(六四)集會。」

至於警方被指在「六四」和「六五」分別處理懷疑集會個案的准則存在差異,有葡文記者引述法律界人士指警方過度演繹示威權。黃少澤稱,警方行動的標準及模式完全一致。每個人對法律理解不同,警方分析與終院認知一致,否則不會得到終院的認同及肯定。他又說,不論什麼執法,尤其涉及犯罪,由檢察院把關決定是否提訴,由法院決定判罪,「澳門是民主法治的社會,並非警方一家話事。」

黃少澤又稱,警方依法起訴 2名女子涉嫌在 6月 4日違反集會和示威權,送交檢察院處理。另外,警方亦正調查另外 2宗懷疑有團體舉辦支持港區國安法立法的活動是否屬集會,現時仍未有定論,他相信很快會有結果對外公佈。

另外,有臉書專頁爆料,「六四」當晚有19歲女學生經過賣草地街,只是袋中放有白絲帶及黑旗,就被司警帶返警署,期間被搜身、沒收隨身物品、入口供室盤問、以及迫令交出手機內容等。黃少澤回應稱,不清楚相關個案,行動過程亦無可能了解清楚,但根據《刑事訴訟法典》,不論治安警或司警,都有權在公共場所對人的身份或行動有懷疑的情況下,可以進行身份辨別或帶回警局進行身份認可。

他又稱,除非當事人自願或同意,否則警方無權查看手耭。據他所知,司警對該名女學生沒有進行任何檢控,帶回警署只是協助調查、查明身份。但若只是查明身份,為何要沒收隨身物品?黃少澤稱,不了解情況,但若果警方認為相關物品是從事犯罪的工具,這些工具就要扣押。

訂閱每月紙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