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錦新兩女兒被警方帶走 凌晨獲准離開警局

攝/崔子釗

今年的六四燭光集會被警方禁止舉辦,但在昨晚仍有市民到議事亭前地自發悼念。昨晚10點45分左右,有兩名市民在板樟堂前地被警方截查,疑因身旁放有電子蠟燭及「坦克人」照片而被警方帶走,並送往治安警察局北區警司處接受調查。葡文傳媒報道,被帶走的兩名市民為澳門民主發展聯委會理事長、立法議員區錦新的兩名女兒。區錦新事後到場了解,而兩人最終在凌晨2點左右獲准離開警區。

據葡文澳門電台報道,兩人獲釋後受訪時表示,昨晚10點多兩人坐在板樟堂前地的石櫈上,身旁放有關於六四事件的小冊子及電子蠟燭。期後有警員要求兩人出示身份證,並將她們帶往警區接受身份認别。她們稱,警員期後認出她們是區錦新的女兒,並改口稱會考慮控告她們非法集結。

區錦新受訪時表示,兩人被帶走前曾經到民聯會舉辦的室內六四集會,並在集會結束前先行離開。區錦新相信兩人持有的電子蠟燭及小冊子是室內集會時所使用的物件,由女兒協助收拾帶走。

區錦新今日中午在其社交網站專頁中發文指,他的兩名女兒是在參加完室內六四燭光集會後,回家途中路經玫瑰堂前地時,在教堂對面的石櫈拍照時被警員包圍。

區錦新指:「就因為這張照片,被大批警員包圍,並在她們即時出示身分證之下,卻騙她們說要帶她們回警署核實身份。結果一『核』就核了三個小時。期間還聲稱有可能告她倆非法集會。她們即時問警員,她們只是姐妹倆,如何集會?質問非法及集會定義係咩?警員無詞以對,只能含含糊糊話『即使只有一個人停留在一個地方,就可以視為集會』。」

區錦新在發文中質疑:「吓,我作為立法議員,從來未想像過集會可以如此定義。若此荒謬定義可以成立,任何一個澳門人都可隨時被控非法集會。兩姐妹就因為這幅相而被帶返警署問了一輪無聊問題而虛耗了三個多小時,直至凌晨近兩點才離開警署,還被告知可能被控非法集會,真係幾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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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擷取自區錦新社交網站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