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名被告僅10人到庭 張祖榮案再押後至6月審理

貿易投資促進局前主席張祖榮的涉貪案,今早在初級法院進行審理,但案中26名被告,僅有10人到庭。合議庭主席梁鳳明在庭上表示,有被告在沒有簽署缺席同意聲明下缺席庭審,法庭透過特快專遞通知本案其中3名被告到庭,郵件網上追縱均顯示3人已收妥郵件。由於再有被告缺席庭審,法庭最終接納檢察院建議,將案件再度押後至6月11日上午9點半開審。

梁鳳明亦指,若缺席的被告於下次庭審再次缺席,且沒有合理解釋,法庭將在被告缺席的情況下開審並進行聽證,且缺席的被告將會被科處8個司法單位的罰款。

而在今日的庭審期間,有辯方律師向法庭指出,卷宗內有3份廉署人員在珠海紀監部門內所取得的證人口供,認為這3份文件涉違反《刑法典》及《刑事訴訟法典》的規定,因相關證供並非透過司法協助下取得,缺乏正當性。檢察官則認為,相關證供僅是偵查階段的口供,法庭只會審視庭審期間的直接證據,現階段無必要剔除相關文件。

法庭經商議後,認為現階段無必要將相關文件在卷宗中摘除,梁鳳明指,這3份口供並非屬於禁用證據,亦非以法律禁止的方式所取得的證據,強調審判時的證據必須經過聽證及調查作出。而該名辯方律師在法庭作出決定後,隨即表示會上訴。

另外,梁鳳明提到,由於案件的複雜程度較高,加上證人眾多,法庭將在8月份司法假期期間繼續審理該案,並接受檢院建議放棄部分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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