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五一勞動節,新澳門學社發表聲明,衷心感謝全澳僱員對社會和經濟作出的巨大貢獻,僱員每日辛勤工作撐起了高速的經濟增長,令本澳變得更加富庶。但學社指出,公眾要反問的是,政府和社會制度又為廣大僱員作了甚麼回饋?
學社指,不久之前,立法會才通過全面最低工資法律,而至今仍在審議增加有薪產假和侍產假的法案,即使如此,最低工資和假期數目仍遠低於國際標準,繼續為在職貧窮,以至欲生兒育女的家庭帶來壓力。再者,本澳目前多方面的勞動條件也遠遜於發達地區,例如年假少、工時長。
學社認為,個人勞工權益落後於人的同時,更重要的集體勞工權益——即工會組織權、集體談判權、罷工權——完全不見影蹤。立法會多次否決《工會法》法案,無視根據《基本法》落實立法的憲制責任,本澳依舊是兩岸四地唯一沒有工會法律的地方,導致全澳市民均無法正式成立獲僱主和政府承認、貨真價實的工會,也導致無法制止僱主報復和壓制僱員參與工會。
本澳雖然產業單一,卻擁有形形色色的不同工種,難以訂出同時符合所有行業特性的勞動法律。因此,大部分地方都容讓勞動者組織工會,並透過工會團結力量,與僱主自行協商較能保障勞動權益的集體協議,遠比依賴政府有效得多。但本澳至今仍然未有制訂保障和容許集體協議的律,僱主往往能單方面訂定工作條件,勞方幾乎永遠處於弱勢,只要不違反法定最低標準,就連政府和法院也無從介入。
此外,縱使《基本法》保障了市民的罷工權,但同樣地從未有制訂相關的法律,罷工的後果則往往被處罰、被解僱,毫無保障可言。本澳必須盡快真正落實罷工權,以爭取較佳的勞動權益和社會訴求。
新澳門學社一直堅持增強勞動保障,推動社會公正,讓全澳僱員都能公平地分享應得的經濟成果,多年來向著這個目標不斷邁進和努力。學社將繼續聯同屬下立法議員提出法案,游說在現屆特區政府任內逐一通過有關工會、集體協商、罷工等勞動法律,並鼓勵居民組成工會,集結僱員力量自立自強,締造更進步的勞資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