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文化政策支離破碎 如何實踐文化願景?

今年施政報告文化領域與體育領域的介紹竟被合併為一,是多麼令人摸不着頭腦。從一句「積極打造以中華文化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助力中華優秀文化走向世界」看來,也不見得到新一屆政府的文化願景對澳門市民的文化生活有何關懷。先不說台灣的《文化基金法》開首即道「文化是公民權,完備文化法規是實踐文化公民權及支持國家文化發展的根本」(而非甚麼「助力中華優秀文化走向世界」),今年施政報告的「文化領域」還是未有着手建立健全的文化政策,一切仍只是局限於文化局職能範疇之內,這樣文化真可「開枝散葉」?

文化領域的「長命百歲」與「剎那光輝」

誠然,今年的施政報告文化領域有些新鮮感,例如擬把文產基金納入文化局。其餘不少則是過往文化局一直有着手處理的工作,例如世遺監測中心於2019年5月已有媒體報導過。在對比過2015至2020年度施政報告的文化領域的「主要工作時間表」後,發現有些措施是重覆的、消失的、類似的,在此戲稱它們為「長命百歲類」、「剎那光輝類」以及「永續輪迴類」。

所謂「長命百歲」,是指有些事項在文化領域的「主要工作時間表」中一直是「鐵腳」,例如有些活化建築工程一拖幾年,又例如《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計劃》於2014年已完成框架諮詢,而每一年(包括今年)都有放在施政報告「文化領域」的部分。也很難評說進度是快是慢,反正就是每年都寫上。2016年完成第二階段的公開諮詢,之後就是年復一年的「編製」與「編製」。2018年1月(對,是2018)文化局曾表示《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明年(即2019)可以進入立法程序,今年施政報告說是2020年開展行政法規立法工作,且看政府換屆後效率如何。

除了「長命百歲」類,還有「剎那光輝」類。但即使同屬「光輝」,命運卻可截然不同。例如「文化講堂」、「文化藝術管理人才培養計劃」、「文化藝術學習資助計劃」,還有原創歌曲、時裝樣版、動畫短片製作等等的補助,雖在施政報告中是「曇花一現」,卻也是政府幾乎每年推出的項目,並非「沒提了就不存在」。但有些「光輝」,例如荔枝碗活化計劃,例如新中央圖書館等,都再沒寫進今次施政報告之內,下場成疑。

當然,有些項目出現過、完成了,就消失了,然後被新的、類似的項目出現。例如饒宗頤學藝館出現了,氹仔圖書館完成了,就有冼星海紀念館、新中央圖書館等計劃。還有文創範疇這樣那樣的資助,不斷有新名目推出;永續輪迴,方向清晰——批更多的資助,開更多官方的場館。

政府究竟以甚麼標準決定哪些項目能被寫進「施政主要工作時間表」固然讓人好奇,但更讓人好奇的是,施政報告就這樣好像說了很多措施,但有這樣的資助,那樣的活動,就代表文化政策的五官與四肢發育健全了嗎?

缺乏跨部門協作 文化政策注定殘缺

所謂文化政策,其實是實踐社會的文化願景的工具。文化願景,有分是來自民間的願景,還是統治者的願景;是中產的願景、低收入人士的願景;是邊緣者的,還是主流的,還是兼具其中。民主社會的願景自是多元,「一百個人會有一百種聲音」,如何調和正是社會文化司之職。事實上,特區政府在過往的施政報告中其實也並非毫無願景,例如會提到「規範保育措施,彰顯城市歷史傳承」、「多元族羣共融,全面營造文化社區」等等,但一直以來社會都批評政府欠缺清晰的文化政策,原因之一,是不論在所需設施的數量上,還是行政的質素上都沒有齊備的配套,狀態零碎且短期,令人質疑政府只是「假大空」地抛出一堆資助,而非決心想做實事。

健全的文化政策牽涉多方面,例如包括教育、包括傳播、包括場地。須知道,在澳門的行政體制之中,不論文化願景是甚麼,一個相應的、全面的文化政策所涉及層面都並非一個文化局的權力即能解決。這也是為甚麼文化圈會看重社會文化司的人選與魄力,因為這會涉及跨司跨部門。誠然,現時文化局確有一些措施,但尚未算全面。例如,過去施政報告曾提到的「多元族群共融,全面營造文化社區」。要廣泛地深入民心,大眾傳播的力度必不可少(就如防疫都要多渠道宣傳),但請問本地電視台的節目有多大程度上服務「多元族群」(多元並非只有中、葡)的文化需要?節目除了在飲飲食食方面提到各國菜式,其他又有多大程度上體現「共融」?是不斷有高質素的節目體現關懷,還是偶一為之?英語、葡語的節目質素與選擇足夠嗎?……

同是公營的香港電台有《我家在香港》、有《沒有牆的世界》、有不少紀錄片關注不同社群。澳廣視呢?不是沒有,而是少數。事實上,本地也有一些紀錄片、電影、短片等作品是屬於各群體的創作,或是關懷他們的作品,但本地影像工作者的作品一直甚少在澳廣視得到體面的放映機會。

要動用澳廣視作文化傳播,顯然需要跨司跨部門協調。不用澳廣視當然也可以,絕對可以,但政府亦未有另外指明自己打算用甚麼途徑作傳播媒介。戀愛電影館當然也偶有放映相關作品,但能負擔戲票的觀眾,必不是靠政府援助救濟、把租金扣除後每月只餘三兩千元過活的人。就此,這些人的文化權有受到保障嗎?社區影院是否有可能?這些又是另一個問題。

另外,是場地。在民間藝團不斷爭取下,政府確實也有嘗試騰出地方讓藝團使用,但民間對場地的訴求並未止息。讀過初階經濟學的人想必知道生產要素(Factors of Production)包括土地。如特區政府確是有心生產澳門藝文的風景,不論是表演/展覽場地、街頭表演政策、排練場地等都應有詳細規劃,包括場地的分佈、數量、設計。有了規劃,場地究竟多少才夠、怎樣才夠、何時才夠,大家一目了然。

但這涉及城市規劃,或是工廈用途(現時不少藝文工作室寄居於工廈之內)、或是《公共地方總規章》(街頭表演),也是需要跨司跨部門協調的事。會協調嗎?能協調嗎?不知道。

文化政策還有場地管理、存檔、策展 

當然,說及文化政策就不能只看其他部門而忘了文化局。即使有了場地,之後的管理則屬文化局範疇。如何管理才不至扼殺了種種彈性,令藝團可發揮創意,正是文化局的行政需要考慮的事,這也是文化政策的要點之一。題外話,政府自營的場館本身已不少,又是博物館、藝術館、饒宗頤學藝館,冼星海紀念館……賀特首說了,不再增加公務員編制,在這情況下如何羅致人員作研究,不斷更新策展,吸引觀眾對文化歷史的多角度思考,我也很是好奇。統計局多年來的「市民參與文化活動調查」早已顯示,不少沒參觀博物館或世遺景點的本地居民在「沒有參與的原因」中選擇了「之前曾參觀」,可見策展新意之重要。

而這一切,都不是圖書館有個應用程式、文化局有個網上平台賣書即可解決。有網上平台當然好,但想必司長明白, IT,information technology(資訊科技),是服務information(資訊)的工具。如沒有資訊,這套工具也是無用武之地。不說太遠,澳門的視覺、表演、電影等作品一直缺乏有系統的網上存檔,供公眾方便參閱,了解本地藝文發展。這些在鄰近地區都已有發展,例如台灣已有「國藝會補助成果檔案庫」,新加坡也有「亞洲莎士比亞跨文化網絡檔案庫」,證明這一切都不是技術問題。而澳門,就連《戲劇年鑑》近年也沒再出版,更別說網上查閱系統。

聽民間發聲 文化方能永續發展

有了這些有甚麼用?有了這些,藝文就不只是一次性的消費娛樂,而是為澳門的故事不斷有意義地添磚加瓦;藝文多元,遍地開花,我們優質的藝文選擇多了,也讓我們不斷受啟發,不斷論述澳門的可能性,就不會感覺澳門局限微小。

健全的文化政策當然不只上述幾項,還有教育,還有自由,還有文化平權等,而最重要的是聆聽民間聲音。曾任台灣文化部長的龍應台曾提到,「文化政策的目的在創造文化發展的基礎建設(infrastructure)。它絕對不是,而且不可以是,一套『最高指導原則』,它只是一畦豐潤的有機土壤,讓人民的創意和想像力能夠在土壤上著床,發芽,綻開自由的萬種新苗。政府永遠不能忘記自己是泥土,只是讓人踩的泥土,民間才是花朵。土是為了花而存在,本末不可倒置。」

而這一點,比起資助重要千千萬萬倍。特區政府必須有此覺悟,否則將變成只知文創佔本地生產總值不到1%,卻看不到正是政府用金剪刀把文化的翅膀剪掉,卻怪本地藝文不會飛。社會文化司將於5月到立法會引介社會文化領域施政方針、期待屆時在辯論當中,能聽到司長闡述其發展文化的構想。

(來論照登,僅代表來稿人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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