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永春︰擬規範掘路工程3年內不得重複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由於欠缺規劃,沒有共用管道,加上設施陳舊,工程建設多,所以澳門道路開挖的工程也多,而道路重複開挖的問題影響交通,影響經商,影響市容,令市民多有怨言,已經成為困擾社會的問題,行政法務司及運輸工務司已組成工作小組,針對研究解決方案。

他稱,道路工程涉及很多部門,法務範疇有市政署,工務範疇有交通局、工務局、建設辦、海水局、郵電局、能源辦,有時還會涉及保安事務局;此外,還涉及水、電、、電信、天然氣等公用事業公司。政府將透過跨司工作小組,主要解決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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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做好規劃:收集公共部門及公用事業公司的三年內的挖路申請,統一協調,統一審批;非緊急情況,三年內不得重複開挖;
  2. 做好監管:對於道路開挖工程,嚴格控制工期,盡量縮短道路工程時間,「減少有工程、冇人做嘢的情況」;
  3. 建立地下管線地理資訊系統:由地籍局牽頭,匯總各個公用事業公司將本身的地下管線資料,共用共享,減少挖斷管線等工程事故,縮短工期;
  4. 制定專門的法規:規範道路開挖的規劃協調機制和權限,強化監管責任,提高道路開挖的成本及違規的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