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團與freelancers,是怎樣的存在?

083 劇場之疫 紙本月刊

文:晨曦

網址:https://aamacau.com/?p=60581

時間:2020年04月10日 10:10

澳門的劇團,不少是由業餘開始,因為教育而萌芽成長。

澳門的劇團,不少是由業餘開始,因為教育而萌芽成長。資料圖片,提供:風盒子社區藝術發展協會,攝影:許斌(台灣)

不諱言,澳門的劇場發展是由這界別的自由工作者撐起的。一台戲,台前幕後,由導演、演員、設計、燈光、技術、監製等等,牽涉的人手不少,而當在澳門的生態之下劇團大多是小型甚至微型的時候,不少的劇場從業員都屬自由工作者或是自設一人公司,與劇團合作演出,為觀眾帶來好作品。今次疫情令不少活動及演出被取消,不少從業員都遭受收入損失,也令劇場界牽起一翻生態的思考,例如劇場工作者的勞動是如何被看待?劇場工作在澳門又是一個怎樣的存在?

由業餘變專業 向職業化邁進

澳門的劇團,不少是由業餘開始,因為教育而萌芽成長。據《新世紀澳門華文劇場》所述,七八十年代,自美國獲戲劇教育碩士回澳的周樹利身體力行地證明戲劇的教育功能。九十年代中後期在英美等地崛起的教育劇場、論壇劇場等與教育領域相關的戲劇或戲劇活動相繼於澳門出現。隨後,不少學校、青年團體也注意到戲劇作為教育途徑的力量,開辦了不同類型的教育性戲劇活動。教青局和民間劇團每年均有舉辦專為學生而設的戲劇活動,推動校園戲劇發展的同時,也為澳門劇場界培養新力軍。演藝學院也在教學方向、師資及課程架構上出現了較大的改變,直接影響着澳門戲劇的發展。

由此,八、九十年代不少戲劇愛好者白天有一份穩定的全職工作,晚上再聚在一起排戲。及至2005年,當年同一時間有12位年青戲劇受好者分別考上了內地、香港、台灣甚至英國的戲劇專業,選修課包括表演、導演、應用戲劇等。自此,從澳門到海外攻讀戲劇的年青人愈來愈多,不少回澳擔任演藝學院的教師或在內地、香港、澳門全職從事戲劇導演和教學工作。

「戲劇專業人士的大幅增加,可說是近十年澳門戲劇發展的一個重要現象,而且大多集中在2005年之後,這說明了地區經濟增長,一般市民經濟負擔減少,青年人較能按照自己的意選擇大學科目;而政府在戲劇藝術投入的更大資源,文化局屬下演藝學院開設更多專業課程,聘請更多專業人士任教,也令青年戲劇愛好者看到一個更廣闊的前景。(《新世紀澳門華文劇場》,2011年)

一輩又一輩的劇場工作者畢業了。多年來,文化局固然有在推動藝術人才專業培訓及劇場工作者職業化,例如於2011年開始推出「文化藝術管理人才培養計劃」、2014年推出「文化藝術學習資助計劃」等等。但在政府打着「經濟多元」、「文化產業」、「發展藝文」的口號下,劇團依然面對「被業餘」的困局,這在今次疫情中尤為明顯。

全職之路能走下去嗎?

在澳門,不少劇團是以非牟利社團注冊,原因之一是當產業未成形,非牟利社團可按項目申請政府資助,二來好些藝團本來的方針就是服務社會,推動藝文發展,並非牟利。好些從業員是全心全意投入戲劇工作,但因為行業生態及資源問題,藝團不能負擔太多全職,不少人就以自僱人士身份從事劇場工作,有時身兼幾職:演員、監製、戲劇老師等等以支持生計,在學校戲劇課程、與政府部門合作的巡演、劇團的表演、工作坊導師等工作之間來回穿梭⋯⋯如此種種成了不少劇場工作者的生存模式。

於是,當政府下令「勿聚集,同防疫」,活動取消、學校停課、劇院關閉時,劇團與劇場工作者就面對着資金周轉、出糧及身份的尷尬——政府說可以藝團憑單據報銷,但藝團還是加上票房收入才可維持收支平衡,當演出取消沒有票房時,不論是藝團或相關的自由工作者都有一定損失。劇團是非牟利組織,並非中小企,不能申請相關援助;而非牟利組織之中,劇團也不像社福服務團體般,在政府資助中有一部分是劃定作社工等人員薪酬,額外活動牽涉的支出另外計算。藝術團體的資助是按項目按件計算,一方面是有其彈性,但也有一種「被業餘」的氣息:藝文活動只是興趣,多一個活動或少一個活動不打緊,就如社團不過少一次聚餐。政府口說發展藝文,但這樣的結構在疫情之下亦即時暴露出其問題,引起一陣有關「全心投身這行業」的思考:

「在澳門全職做劇場真的可行嗎?」
「政府標案條款能保障劇場工作者嗎?」
「為了當全職,靠接政府標案養活了人員,但是劇團想做的事嗎?」
「如現時藝文資助養不住更多的全職劇場工作者了,這意味着甚麼?」
⋯⋯

訴求背後
是渴望有權制定規則

今次引起的討論表面上是出糧問題,事實上關乎藝團的身份與從業員職業化發展的思考。而這段時間,行內有人也提到資助、提到憑單據報銷,也有人提到合約的建立。過往劇團與其他的自由工作者的合作是基於互信與口頭承諾。遇上今次疫情,當要討論如何處理時亦由此變得沒有依據。有了合約,一方面當然容易更實在地向政府闡明各工作人員的勞動價值及履行承諾的重量,但這也牽涉到劇團與自由工作者之間的權力關係與議價能力。條文公平嗎?合約要包括哪些方面?會加重成本嗎?如有人違反契約要如何處理?一切都仍有待討論。

還有人提到「工會」——我的理解是一個可以結合劇場界意見,代表發聲的群體。而這應「代表發聲」的組織,架構要如何構成?各個劇團本來獨立,這界別本來意見多元,如何避免變成建立一個建制以至將業界的意見綑綁,繼而變成從業員「被代表」,再變成只能跟從建制?這也是有待思考。而這些細節,相信從業員定必都想過。

是以,當思考這些聲音時,應考慮的或許是這些提議的初衷之一,是渴望自己有一個「身份」,可向決策者向發聲與討論,甚至共同制訂一個能照顧不同持份者發展的方向。因為如沒有發聲、討論甚至談判的力量,所謂「合約」、所謂「工會」也不過是強化既往的行事方式,把一貫的做法寫在紙上再簽字,甚至變成集體的意見捆綁,是完全沒為生態帶來絲毫改變,也無助發展。

沒有容易的答案
只能不斷尋求共識

全職之路要如何走下去?應否走下去?「出糧」背後牽涉的是資助方式與行業結構。不是所有劇團都要走商業路線,自負盈虧,很多出色的藝團也可以是非牟利社團。但社團能否有滾存作更多發展?資助要如何處理才可使藝團更進一步?Freelancers可與藝團如何合作?這一切都沒有完美的答案,也不會有容易的答案,只能透過不斷的討論凝聚共識。

或可樂觀地想的是,過往業界總忙着朝九晚十一地工作,顧着在創作、接JOB、教課之間來回穿梭,分身不暇。現時活動暫停,或是一個契機,可以共同思考,討論方向。

donation-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