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今(8)日公佈第二輪疫情經援措施,透過百億抗疫援助專項基金,擴大對居民、僱員及企業的援助。第二輪經援措施包括:直接向合資格的本地僱員予以款項援助,具體以2019年本澳居民每月工作收入中位數(2萬澳門元)的25%作為計算基礎,一次性發放3期,即合共1.5萬澳門元;針對自由職業者給予一次性款項援助,並可就銀行貸款提供利息補貼;根據企業的運作規模,以人數作為計算基礎,分級給予援助;設立了「帶津培訓」,有失業培訓和在職培訓供所有工友參與。於今年8至12月向全澳居民增發多一次消費補貼 (5千元),連同第一期共發放8,000元。
至於企業援助方面,於去年 (2019年) 年底已在財政局有營業稅開業登記,並在上月底仍在營業的商號,可按僱員人數獲發放一次性的 1.5萬元至20萬元援助款項,持有多間商號的同一納稅人可獲最多 100萬元援助,若於6個月內不合理解僱僱員,需按比例退回款項,但金融、社福、正規教育、高教、博彩、公共巴士、輕軌、水、電、電訊、天然氣及燃料不屬援助範圍。
對於百億抗疫援助基金何時推行,經濟財政司長李偉農表示,預計四月中向立法會提案,爭取四月底用緊急程序通過第二次補充預算案,爭取五月向居民、企業發放款項。
李偉農又表示,只要經濟環境有惡化,政府不排除再出手保障就業、經濟和民生。他呼籲要有信心,政府會緊貼市場經濟環境變化,作出相應調整保社會穩定。李偉農又稱,政府已作出較壞打算,目前會時刻監察疫情,不排除會再上立法會申請預算,「我諗呢個係實事求是的做法,因為今次疫情係前所未有,所以現時嘅開支管理要作出動態嘅配合」。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顧問尉東君表示,抗疫援助基金100億元加上第二期電子消費卡36億元合共136億元,加上之前動用財政儲備389.5億元,兩輪援助加起來等於本地去年生產總值12%。尉東君又稱,特區政府在100億中預留32億元作為疫後經濟提振作用,待疫情紓解後投放,爭取客源提振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