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宇滔:審計公佈多份跟進報告 社會難消化 政府必須全面改革澳門基金會

審計署在本週一(23日)連續公佈4份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涉及自回歸以來的10份審計報告的後續跟進工作,其中發現不少部門在審計署指出問題後,均沒有就問題作出改善,或改善情況不理想。尤以澳門基金會資助發放的問題最為嚴重。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認同審計署就過往審計所發現的問題作出跟進的舉動,指社會經常批評當審計署及廉政公署就行政部門所出現的問題製作報告後,部門卻經常「意見接受、態度照舊」,「但這些跟進報告不應是等十年八年後才做,而是要有恆常的跟進及了解,最重要是解決發現了的問題。」

但他亦質疑,審計署為何會一次過公佈多份跟進報告?「我希望未來可以有更恆常的機制去跟進審計報告,亦不需要像今次般,像『食放題』,連續出10份,資訊量太多,社會也消化不了。但的確,這是一個好的開始。

審計署在《澳門基金會對社團的資助發放》跟進報告中指出,澳門基金會的資助總額從2012年的8.55億元,飆升至2018年的22.22億元,但是基金會對於2012年審計報告所提出問題的改善情況未如理想。其中包括縱容社團遲交活動報告、聽證程序形同虛設、遲交有罰則卻從無執行、受資助者交財務報告比例極低等等問題。

林宇滔認為,今次審計署的跟進報告,只是揭示了一直以來澳門基金會所存在的問題,雖然2012年的審計報告,只是披露了基金會在批出資助時的形式、制度、監管等問題,但亦反映出基金會的管理是如此混亂,監管能力是如此薄弱,更反映出政府並沒有認真地推動基金會的改革。

30日限期是否過短可討論 林:大額資助基金會為何不自行審核?

審計報告批評不少社團遲交活動報告,但基金會僅對其中2宗個案展開聽證程序,最終亦無任何遲交報告的社團依法被處罰。林宇滔就質疑,基金會要求社團於活動完結後30日內提交報告的規定是否合適?「個别項目需要在完結後30日內提交報告,而年度項目則要在第2年的1月31日提交。是否這30日的限期規定有問題?我覺得大家可以去討論這30日的限期是否合適,不合適的時候應要放寬,社會可以就此討論。」

但是與報告的提交期限相比,林宇滔認為,更重要的是活動報告的質量以及資助實體對於受資助者的監督,「交報告期限可以適當放寬,但是對於報告把關的嚴謹程度就絕不能放鬆。今次跟進報告稱,基金會對於資助額50萬元以下的小項目的抽查及把關十分嚴謹,但對於50萬元以上的大額項目,僅是鼓勵他們去聘請核數師進行審計,但這些大額項目是佔了基金會每年資助額的9成以上,代表基金會根本沒有一個有效的監督機制。」

他指出,基金會向社團批出資助時,由於社團的資助已到手,基金會要向社團追活動報告時自然「難上加難」。但他認為,基金會向社團批資助的情況,就有如政府向私人企業購買服務或採購工程項目的情況,因應服務及工程都會有保養期及保修期,「基金會是否可以待社團提交報告後,才向社會支付資助的尾款?這樣的話會令受資助者有動力、確實地完成這份報告。」

除此之外,林宇滔亦質疑,針對大額資助,為何不是基金會主動聘請核數師進行抽查及審核?「很明顯地,大額的資助才是問題所在,風險亦是最高。既然2012年的報告已經提到問題,但基金會只是著重改善小額的資助,大額的為何又不做?自己連一單都不去審核?養至連抽查也沒有,我覺得不能接受。更重要的是,整件事其實反映出管理思維的問題,這是值得我們去面對的問題。」

年進帳賭收1.6% 滾存隨時過百億 林:基金會應徹底改革

現時澳門基金會每年的收入,絕大部分都是來自於每年博彩毛收入1.6%的特别撥款。林宇滔指,按照2018年全年賭收3,028億元來計算,基金會的收入超過48億元,但2018年的資助僅不足收入的一半,「扣除22億元的資助額,剩下的26億元去了哪裡?」

他亦指,社會一直說基金會滾存資產數以百億元計,但基金會卻從來沒有交代這些錢的去向。他強調,基金會必須進行徹底的改革,其中一項改革就是要降低特别撥款的比率,「其實將1.6%降低,是不會影響現有的資助金額,因為你根本連一半都用不到,反而應將這筆多出的錢,投放到社保、教育、醫療投資上。」

澳門基金會近年最重大的爭議,莫過於2016年的「暨大一億」事件,更引發超過3千名市民上街遊行,要求撤回基金會向暨大所捐贈的一億元,並要求身兼暨大校董的時任行政長官崔世安下台。但事件最終不了了之。

林宇滔指出,澳門基金會的宗旨是「為促進、發展和研究澳門的文化、社會、經濟、教育、科學、學術及慈善活動,以及旨在推廣澳門的各項活動。」但究竟基金會要如何達到宗旨的內容?卻無太多著墨。「暨大一億事件,政府說要檢討,但最終檢討了什麼?立法會為何沒有繼續去追?政府自己亦無交代。」

行政長官賀一誠甫上任就成立「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對於本澳的公營基金及公共資本企業的監管制度進行檢視,並推動相應的立法工作及跟進完善措施。林宇滔強調,澳門基金會應該是這個公共資產辦首個被檢視的對象,「一系列的問題,由規章、滾存、如何交予政府作出更好的使用、投放在其他長期民生投資等一系列的問題,是必須要面對及改革。」

「基金會管理不善,已不是今日的問題,從2012至2018年都沒有認真做好管理,只是迴避大問題,沒有面對過,亦切中公眾的觀感。所以我想這部分很明顯要處理管理問題,但更重要的是基金會的改革,撥款、資助標準,應清清晰晰,從新建基立制,這才是最重要的。」

除此之外,林宇滔亦認為,基金會批出資助以及社團活動報告等都應要公開透明,「在我心目中,資助某程度上都是服務採購的一種,我從來都覺得採購是應該要公開透明,從招標、判給的結果都應要透明,只有在陽光之下,一切的監管才是最有效率的。我不認同所有東西都需要去行公開招標這麼複雜的程序,但是任何直判的結果應要向公眾訴說。尤其同行之間是最敏感的,公不公平,只要公開透明,就能夠避免成為貪腐的溫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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