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中國政府近日對美國打壓中國媒體而向駐美媒體採取的反制措施中,涉及的3間美國媒體記者在澳門從事傳媒工作將被受限制的事件,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下稱︰傳協)表示關注,當中憂慮澳門特區應享有法定的新聞自由及自治職權會否受到影響,並促請特區政府跟中央政府充分溝通,以可真正有效落實《澳門基本法》相關規定。
傳協表示,澳門特別行政區實行「一國兩制」下澳人治澳、高度自治。而在《澳門基本法》第27條中明確規定,澳門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同時,按照澳門法制精神及長期以來的運作模式,海內外的傳媒機構,在澳門均可依法享有資訊權,傳媒工作者可以自由採訪和報道等,且不會因為媒體所在的不同國家或地區,甚或媒體本身立場等原因而將其拒諸門外。另外,在《澳門基本法》第139條中授權特區政府:「對世界各國或各地區的人入境、逗留和離境,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可實行出入境管理。」
傳協希望各有關方面,遵守《澳門基本法》,尊重澳門特區應享有的新聞自由及自治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