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公報》今日刊登法官委員會決議,指終審法院法官利馬(Viriato Manuel Pinheiro de Lima)因達至擔任公職的年齡上限,將會自今年12月17日(下週四)起退休。利馬自1993年起在本澳出任法官,回歸後審理過多宗涉及權利與自由的案件,民間有意見認為,利馬的審案「以法論法」,是回歸後本澳最有水平的法官。利馬退休後,中級法院法官司徒民正將會出任終審法院法官。
法官委員會對利馬在本澳司法機關20多年的服務予以嘉許,指利馬自1993年起直至退休期間,先後出任原普通管轄法院法官、合議庭主席和院長,回歸後一直擔任終審法院法官的職務。在本澳工作26年期間,利馬不但對維持特區成立前後的司法機關的正常運作,確保司法權平穩過渡以及協助終審法院行使國家賦予特區的終審權作出重要貢獻;同時在任期間,作為法院司法官查核員,協助法官委員會處理對司法官員的工作評核;而且曾先後應邀出任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委員以及修訂《民事訴訟法典》委員會協調員,對推動特區在民事訴訟法律方面進行重大修訂的工作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此外,利馬作為導師,對本地司法官員、法律專業人員的培訓工作貢獻良多,深獲司法、法律界同仁的尊重和高度評價。
法官委員會表示,利馬出任特區法官期間兢兢業業,盡心盡力,認真處理由其負責的所有案件。此外,利馬對法官委員會的工作一直予以支持和配合,其精神和態度值得嘉許。利馬因達至擔任公職之年齡上限而將自2019年12月17日起終止其法官職務,法官委員會在此謹對利馬在澳門擔任法官期間所表現出的合作、熱誠、專業和敬業精神予以公開表揚。
X
請支持論盡走下去!新聞自由是靠全民來維護的。
支持捐款︰aamacau.com/do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