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以「後台模式」作天眼人面識別測試 個資辦:不屬天眼法強制徵詢範圍

警察總局早前表示,將於明年首季選取部分「天眼」鏡頭試行人面識別,有意見批評此舉將引起重大私隱爭議。警察總局發出新聞稿表示,計劃以「後台」人臉識別技術去進行應用測試,因後台不屬「天眼」的組成部分,已符合現行法律規定,毋須向個資辦申報。

而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主任邱顯哲今早出席澳門電台節目「澳門論壇」後受訪時表示,個資辦認為後來操作屬於保安當局的考量,並不屬於《天眼法》所規定須強制徵詢個資辦的範圍。保安當局所指的後台操作,是在罪案發生需要查閱天眼片段時,當局才會用人面識別技術查閱,而在沒有發生罪案時則毋須查閱片段,故毋須採用人面識別技術。

被問及個資辦是否透過當局的新聞稿才知悉人面識別以後台模式運作?邱顯哲否認這個說法,指早前個資辦的新聞稿已提及當局就人面識別技術與個資辦有溝通。而被問到採用後台模式即代表任何天眼都可以事後進行人面識別?邱顯哲則指,測試技術時需要尋找適合的鏡頭,相信當局選取部分天眼是有道理的。他強調,透過天眼調閱片段必須按《天眼法》的嚴格規定及程序。

有社會意見憂慮當局會將市民的面容資料組成大數據庫,邱顯哲指,任何個資若要自動化處理都需要通知個資辦,個資辦作登記後會在網上公佈,而以任何形式處理個人資料,故意不通知個資辦屬刑事罪行,而出現過失也屬行政違法。

警察總局今日亦發出新聞稿為後台模式「解畫」,由於「後台」不屬於天眼的組成部份,故以「後台模式」替代人手翻查已攝錄影像是符合現行法律規定,是不需要向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進行申報程序,但是,警方會不斷與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進行溝通,日後在展開人臉識別技術應用測試前,亦會將相關方案和設備資料送交該辦徵詢意見,以確保「天眼」能快速有效輔助警方打擊犯罪,同時亦能讓市民私隱得到有效的保障。

美容院推銷電話被批滋擾 個資辦:不排除仍有個案遭處罰

另外,在「澳門講場」上,有市民致電表示經常收到美容院的推銷電話,感到十分滋擾。邱顯哲表示,今年1至10月底,個資辦共接到65宗關於美容推銷電話的投訴,現時正跟進中,不排除陸續會有處罰個案,有結果將適時公佈。但他指暫未見到有任何販賣個人資料的情況。邱顯哲亦指,早前個資辦公佈2宗推銷電話的處罰個案,相信具一定阻嚇性,但他指,並不是一兩宗個案就起到立竿見影的作用,個資保護是細水長流的工作,宣傳教育比處罰更重要。

而個資辦職務主管鍾雪儀呼籲市民投訴相關個案時可以提供來電記錄、機構地址及電話截圖等資料,讓個資辦有更多證據調查及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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