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嘉豪:臨換屆才推都更諮詢難接受 陳海帆:現屆政府認為時機成熟

政府到立法會聽取議員對《都市更新法律制度》的意見,其中直選議員蘇嘉豪表示,無論是舊區重建或都市更新,其原則都是改善居民生活質素、城市可持續發展以及充份保障居民私有產權,因為居民本身就是弱勢,不能令居民淪為「二次弱勢」。而都市更新亦不能成為地產項目,不能利用舊區居民的弱勢來「搵食」,亦不能買斷業權,並增加都更社區的人口。

蘇嘉豪亦質疑諮詢的時機,形容政府在「臨埋尾」時才就都更展開諮詢是「十年一覺揚州夢」,從2009至2019年,政府對於都市更新都是一事無成,但到換屆前2個月才推出諮詢,「我好難接受一份連運輸工務司或候任特首都未睇過嘅諮詢文本,亦無同候任特首傾過嘅諮詢文本,而係內容上都係模糊不清,令人感覺係傾斜地產商,無法保障業權人。」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回應蘇嘉豪的質疑時表示,今屆政府一直將都更的制度建設放在施政方針中,而非近2個月才做工作,而不同部門針對各自職能分別展開工作,如都更會近年一直進行研究,近日更公佈顧問報告第一期,讓政府作參考,而置換房法律亦由行政法務範疇牽頭組成的聯合法規草擬小組進行。直到現在,今屆政府仍然認為都更法律制度的時機成熟,因社會對於都更有很大訴求,冀盡快展開諮詢,將政府的想法與社會交流。

她亦指,在制定諮詢報告時,是由行政法務與運輸工務範疇共同參與,所參考的除了有都更會與下屬小組的意見及報告內容外,亦參考了所有社會人士、組織、議員對都更所作出的意見及想法。認為若能利用這2個月的時間進行工作,並交下屆政府作為參考,可令都更向前推進一步。

而對於樓宇重建業權百分比以及徵講的問題,多名議員均認為要保障私有財產權,尤其是少數不同意都更的小業主的權益。法務局局長劉德學回應指,按照《民法典》規定,現時樓宇重建需要取得百分百業權才能啟動,雖然形式上是符合《基本法》,但實際操作上百分百比例對於同意或不同意重建的小業主來說都不太公平,尤其是當大部分業主同意重建,小部分不同意的情況時。

劉德學指,制度上必須要保障少數人的權益,文本建議有徵購及爭議解決機制。至於具體業權比例的多少,將會充分參考鄰近地區經驗,以及考慮本澳的實際情況。

另外,工商金融界間選議員葉兆佳提到,都更的其中一個原則是改善營商環境,他舉例指新馬路現時的營商環境甚差,如何改善新馬路的樓宇改建障礙?但據資料顯示,新馬路一帶屬於保護區。劉德學回應指,都更的目標在於改善生活環境,尤其是舊城區及祐漢區如何加快完成。冀日後盡快完成法案之後再修訂相關機制,以更有效地推動都市更新。

亦有多名議員關注到未來都更法如何與土地法、城規法及文遺法進行銜接,以及都更法與總體城市規劃的位階等問題,劉德學指,未來的都更規劃必須要符合「三大法」的原則框架及具體制度。雖然總體及詳細規劃至今未出台,都更規劃可以在充分考慮《城規法》要求下先行出台,而未來都更法草擬法案時亦會充分兼顧「三大法」以及城市規劃。

廣告:支持獨立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