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城規會今日下午開會,討論廿份規劃條件圖。當中位於殷皇子大馬路的澳門葡文學校計劃重建,委員利安豪關注學校現有的操場與鄰近建築物的門窗距離僅1.5米,擔憂距離太近影響操場的自然採光,建議重新訂定有關距離,以保證學校能有足夠的採光空間。
根據規劃條件圖顯示,澳門葡文學校佔地7,357平方米,限高分為三個區域,A區(學校)建議保持現有建築物高度,B區維持開敞空間特徵,C區(操場及後方建築物)限高50米。C區新建築物與A區建築物之間,應保持適當距離以觀賞A區建築物外貌,新建築物的外觀設計須與A區建築物相協調。
工務局代表回覆時稱,根據規劃條件圖,現有操場允許建設建築物,則操場可能位於最低層或最高層。設定1.5米距離,主要保障學校設施。經過數回討論後,工務局局長李燦烽表示,工務局未能就有關問題加以解釋,決定將案退回工務局再作修改,希望當局找到法例依據,為學校創造更好的通風及採光條件。
重建別墅開挖地庫 委員關注主教山山體保護
另外,位於民國街95-133號的重建獨立別墅的規劃條件圖草案,有委員關注地段涉及主教山山體,該建築範圍亦受《文遺法》保護。委員李熙熚質疑該區屬山體是否能挖地庫?若無條件限制挖太深恐影響山體結構安全。工務局代表回應稱,就規劃條件圖的內容,當局並沒有作出規範。
委員梁仲衍表示,澳門關於這一類的別墅只能允許建地庫作為儲存之用,因為建築條例規定,地面1.2米以下不能住人,同時按批則標準,地庫的面積只能是佔地面積的35%。
李燦烽表示,有關草案獲通過。他會後受訪時表示,該區本身已建有不少住屋,地形早已被平整,並非完整山體。至於是否法律規定不能開挖主教山山體?他說,這只是個別委員的意見,工務局的解釋是適當的。李燦烽又說,有關地段開挖地庫的深度,有相關建築法例及技術指引規範,相信對山體的地形影響不會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