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發現自己意外懷孕,一班尚未準備好、或是未成年的媽媽可以怎辦?一,是無論如何把孩子生下來;二,是找方法非法墮胎。在澳門,現時的法律並不容許女性進行墮胎(終止懷孕)。墮胎的女性及協助其墮胎人士均須負上刑事責任。當有女性或未成年少女遇到意外懷孕等問題時可怎麼辦?她們可以向誰求助?又可以到哪裡進行終止懷孕的手術?澳門的性教育中會否提及這些議題?
年輕少女懷孕 如何處理有得揀?
據一些前線社工表示,所接觸個案中有不少都曾進行墮胎手術,其中未成年懷孕的高危個案亦不屬少數,但這些情況一直被隱藏。因為缺乏數據,社會很少正視這些一直存在的問題;又因為涉及違法,一些準媽媽懷孕期間即使身體不適也不敢去看醫生;而澳門的法律規定,與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一經罪成,可面臨最高十年的刑期,俗稱「衰十一」。「澳門的公立醫院和私人診所都須聯絡家長或通報警方,她們不可能在澳門做墮胎手術。」
有社工指,在高危青少年問題中,未成年少女的懷孕狀況是最為無助的。如果選擇把孩子生下來,前路也是一片茫然。香港有「母親的抉擇」等機構來幫助這些女孩,但澳門目前並沒有這類專屬援助機構,可就這一群體所面對的問題作出確切的支援,包括法律上和資源等支援,同時讓這個群體的問題予社會大眾知道和得到正視。
就澳門現時的情況,如果個案選擇自行生育及撫養,社工稱,只能與她一起「見步行步」,因為政府目前並不重視未成年意外懷孕的狀況,提供資源並不足夠,社工只能自己想辦法,盡其所能提供協助。曾有個案經濟狀況不佳,決定生育後,社工想協助解決經濟問題,但由於個案未成年,所有經濟援助及出生津貼等都無法申請。如果她無法依靠原生家庭或朋友的話,可能連住的地方都沒有。如在缺乏家人及男方的支援,一班少女更只能選擇自行到內地進行非法墮胎手術。
屬社會弱勢 政府支援少
即使成年,這些年輕媽媽的路同樣不好走。在現時澳門物價高漲的環境中,單靠一人工作難以維持家庭,母親需要長時間或輪班工作的話,更難以兼顧對子女的照顧。
社工指,曾有個案是3個小孩的媽媽,需要輪班工作,另一半正在監獄服刑,於是想申請與人工相若的經濟援助,以便能花更多時間照顧三名年幼子女(其中一個不足一歲)。社工嘗試幫她申請,但政府部門認為她有工作謀生的能力,所以不批其援助。社工認為這樣的評估方法並沒有充份考慮母親和三名年幼子女的處境。「專職照顧年幼子女這個理由,原來在政府部門眼中是不成立的。在政府眼中,照顧子女皆為個人問題。」
有一些聲音甚至認為,如果這些年輕媽媽沒有足夠能力照顧小孩,那就直接送入院舍吧。「其實這些媽媽只是要上班,並不等於無能力照顧小孩。她們只是想有多點陪伴,改善與子女的關係,但就可能被看成是欺騙援助金,去申請援助金都令她們有一種被歧視的感覺。她們需要的可能只是一個能讓她們與孩子更友善生存的環境支援。」
在庫房水浸的澳門,為何目前在政策或資源上,都沒有對此類弱勢家庭的支援?社工不禁質疑:青少年問題的起因常因原生家庭功能失調有關,但政府對這些處於弱勢的家庭,卻支援極少。如並不鼓勵父母一方可專職照顧子女,又如何使這些家庭發揮完善的功能?現在的一套評估機制與思考方式,是否與現時社會現實脫節?
社會污名 少女壓力更大
另一方面,由於未成年懷孕少女的情況多較隱蔽,大眾及主流媒體對她們的處境較缺乏了解,社會上不少聲音比較負面,甚至認為這是「自己攞嚟」,是「個人責任」,不應由政府埋單。在這種情況下,政府不容易發放資源或開展服務。最後無論她們決定生育或終止懷孕,都容易被社會指責,成為受害者,承受很大的心理和精神壓力。
這些未成年的懷孕少女常易引起眾人的目光,由於害怕被人指指點點,就寧願躲在家中,有種「唔見得光」的感覺,也不容易與朋友分享其感受。社工說,就算一些夠18歲的年輕媽媽,也因為經常被人打量,甚至說一些難聽的話,令她們不敢外出。然而群眾目光很可能來自於主流社會對未成年懷孕少女的論述,形成污名。有社工感嘆,這是一群被犧牲了的年青人,社會大眾的缺乏理解加上照顧年幼子女等壓力,對他們的生涯發展影響很大。
問題其實是一環扣一環。性教育是否貼地?有沒有討論到社會實質存在的問題?如何使社會大眾能正視她們的處境,減少她們所承受的生存和精神壓力?這些都是有待進行深入探討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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