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近年不斷提倡「智慧政務」,惟進度甚為緩慢,審計署早前更批評由行政公職局主導的電子政務建設未能做到與時並進,長期以來因工作作風或技術水平而無法配合其他部門及廣大市民的實際需要,致使所推出的系統和服務平台不是功效未如理想,就是使用率偏低,嚴重脫離借助電子政務完善政府工作,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原意。
行政會完成討論「電子政務」法律草案,行政公職局局長高炳坤表示,當局冀在未來有法律基礎下,結合當局今年推出的「一戶通」手機程式,實現從申請、審批至通知整個流程的電子化。未來當局推出的電子政務將包括出生、教育、就業、社保等居民一生歷程的服務,亦會包含商業登記等服務,他預料至今年底將會有多達90項公共服務預備好,未來將會分2至3年時間逐步推動,而整個電子政務所涉及的預算約為1億元。
高炳坤亦指,推行電子政務將可節省文件處理及人力資源,並舉例在山頂醫院出生的嬰兒,其父母現時需要先到民事登記局為其辦理出生證明,又要到社會保障基金申領出生津貼。而在電子政務實行後,父母只需要透過「一戶通」帳戶填妥相關文件,並加上電子簽注後就可以同時申請出生證明及出生津貼,毋須再到兩個地點辦理。他亦指,「一戶通」已具備申請人的資料,匯入表格後需要填寫的資料比較少,若審批標準清晰,亦可透過自動化判斷是否具審批條件。
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介紹法案內容時表示,法案建議以電子方式進行的行政活動等於同傳統行政活動的原則,電子證明具有對紙本證明所規定的同等效力。而私人利害關係人可自行選擇以傳統或電子方式與公共部門聯繫,而非強制使用電子方式。倘利害關係人同意讓公共部門取得文件,以及繳付發送文件應支付的費用、稅項、手續費或其他負擔,可獲免除遞交應由公共部門或公證機關發出的文件。
梁慶庭亦指,數碼化接待應包括核實使用者的電子身份的程序,以確認登入者和在數碼化接待過程中作出行為的作成人身份。具體使用的電子身份識別工具,將視乎辦理的事項所需的保障級別而定。公共部門可透過統一電子平台向利害關係人發出數碼化證照,以代替紙本文件。數碼化證照持有人須於公眾當眼處安裝電子設備,以便持續提供電子證照的相關資料,又或將相關資料的紙本列印件張貼於公眾當眼處。
他續指,在登記及公證機關進行的行為及程序,原則上亦可在統一平台處理,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至於向司法機關移送的行政卷宗,除非法律規定以電子方式寄發,否則仍維持紙本方式,即須列印副本或提供紙本證明。法案建議自公佈後滿一百八十日起生效。
另外,行政會亦完成討論《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行政法規草案。草案建議社專會以全體會議及專責小組方式運作。每年舉行不少於四次平常會議,特別會議由主席主動或應至少三分之一的社專會成員書面請求召開。專責小組由全體會議的決議設立,除由社專會成員組成外,還可包括在社會工作領域獲公認為傑出的人士、學術機構、公共或私人實體的代表及專業顧問,當中指定一名成員為協調員。社專會的技術、行政及後勤輔助由社會工作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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