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及社會難監督公共資本公司 財委會促制定管理制度提高透明度

立法會公共財政事務跟進委員會今日舉行會議,會上簽署粵澳合作發展基金和澳門投資發展基金的投資進展及狀況意見書、2019財政年度第一季PIDDA的預算執行情況及項目執行情況意見書,以及公共交通補貼包括巴士及輕軌情況及未來財務計劃意見書。

關於粵澳合作發展基金和澳門投資發展基金的投資進展及狀況方面,委員會主席麥瑞權及秘書梁孫旭介紹,委員會考慮到澳門投資發展基金(即近期社會關注的「600億基金」)是公共資本企業,因此必須為其設立專門的財政監管制度,使其無法脫離公眾對其財政監督,建議規範其必須每個財政年度公佈財務表、包括財務報表附註,損益表、資產負債表和現金流動表,這是利用公帑成立的基金公司的基本財政透明度要求。

委員會又指出,未來的澳門投資發展基金將以「獨立公有公司實體」設立,委員會憂慮其會否如其他公共資本公司一樣難以進行財政監管,因為公共資本公司需遵從《商法典》,連財務報表都要董事會同意才能公佈,立法會及社會難監督其公帑運用,既然政府亦承認這是一個漏洞,為此,委員會建議政府短期內針對公共資本公司制定內部管理提高透明度,以及管齊下的方式確保公共資公司的行政運作及公共開支符合社會期望。

PIDDA報告項目不執行解釋搬字過紙 委員會轟態度敷衍

至於2019財政年度第一季PIDDA的預算執行情況及項目執行情況方面,委員會批評個別部門2019年度第一季與2018全年項目不執行的書面解釋完全相同,搬字過紙,態度馬虎,委員會對於這種敷衍的態度極之不滿,要求以後作改善。委員會同時建議當局關注有部門立項申請撥款後不使用,有霸佔公帑、浪費之嫌。委員會又建議政府加強跨部門之間的溝通;提高管理效率;在立項時,應關注時效性問題等。

就公共交通補貼包括巴士及輕軌情況及未來財務計劃,委員會建議制訂長遠目標,並讓公眾知悉政府每年補貼多少公帑讓居民乘搭巴士及輕軌;在輕軌方面,應向輕軌運營公司索取未來運營的五年財務預測,方便政府掌握未來五年需投入公帑用於輕軌的財政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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