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近年不斷新增公共資本企業以及注資大量公帑,將即又再成立一個600億的投資基金,社會憂慮缺乏法律監管的情況下,這些公共資本企業在暗箱中容易受到人為操控,成為利益輸送的工具。立法議員李靜儀表示,市民好擔心貪腐的問題以及出現不適當的投資和利用,她促請政府增加公共資本企業的財務透明度以及完善相關的監管制度,以挽回居民信心。
李靜儀表示,政府在基金投資方面的往績並不理想,部分負責人完全沒有相關的專業經驗,然後又要聘請顧問,甚至要聘請顧問公司再去聘用顧問,「不斷地有好多呢種支出費用,到底是否合理?」她又質疑政府很多基金投資沒有實際效益,「錢就使咗,投資幾十億落去,好似好耐都無實際的效益見到,資金管理又唔透明,於是公眾就會聯想到是否又為特定人士做啲乜?」她說,市民十分關注這些投資基金如何運作,相關的基金話事人是否有能力做好管理,「我諗就唔係隨便係澳門搵個無經驗嘅,無呢方面專業能力的人,就咁睇住個基金就算。」
她指出,較早前向立法會交代的澳門退休基金會的投資計劃在去年都出現較大的虧損。立法會近年亦高度關注公共資本的監管制度,例如政府於1995年注資4.17億澳門元,成立大利來建設發展有限公司,至2016年底,虧損高達3.6億元,及後大利來公司宣佈清盤。李靜儀說︰「一間公共資本公司,持有公帑或者土地,突然間可以話破產,究竟啲錢係使咗用邊?中間發生咗咩事?」
李靜儀說,政府近年成立越來越多公共資本企業,例如現時新設的輕軌公司、都更公司,還有即將調撥600億成立的澳門投資發展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這將公司將來都可能產生盈利,「因為好多投資公司唔係為咗要蝕錢,佢都可能有盈利。」參考其他地區的經驗,公共資本企業有公開披露財務的責任,財政透明度、利潤留成、公共企業資產轉讓權等等都是有法律規範。而且這些公共資本企業達到的效益例如促請產業多元發展,培養行業人才等等都需要有機制跟進。
經濟財政司司長較早前表示,兩步走加強監管公共資本企業,一是透過內部指引,尤其是加強財務管理的透明度;二是立法,將要求寫入法律,令監督實體的監督有法可依、接受社會監督。然而,有關措施至今仍未有推行時間表。李靜儀說,作為用公帑成立的公司,需要有更嚴謹的制度管理。「搵到相關專業人員去負責,之後的財務披露係透明的,這些投資項目,要真真正正讓居民睇得到,不是浪費公帑,這樣才可以加強公眾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