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嘉豪提普選特首辯論動議遭否決

直選議員蘇嘉豪提出題為「澳門特區應以『一人一票』普選行政長官作為政制改革的最終目標」辯論動議,遭到立法會全體會議以4票贊成、24票反對否決。蘇嘉豪在其理由陳述中指出,雖然《澳門基本法》有關行政長官產生辦法與《香港基本法》第45條的寫法不盡相同,並未寫有普選的相關最終目標,但《澳門基本法》第47條明文規定行政長官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而「一人一票」提名及投票的選舉制度則是其中一種選舉方式,故並無任何法律排除本澳終有一日實現行政長官普選的可能。

蘇嘉豪亦指,逐歲建立普選制度,終究是希望令行政長官選舉權終有一日不再是「專屬小圈子的政治特權」,讓全澳市民皆可無分彼此,擁有平等參與行政長官選舉的權利和自由。同時,透過市民直接參與行政長官選舉,將更有效增強政府的管治正當性和民意認受性,提升政府接受監督制衡的成效,以及施政透明、管治威信,從而達致正本清源、長治久安的理想社會目標。

投下反對票的官委議員馬志成在表決聲明中指出,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修改必須由全國人大常委會確定,並遵「四個有利」原則、「五個步驟」來展開,並非立法會通過辯論就可解決。而辯題明顯已突破《澳門基本法》的框架,亦無憲制基礎,對全國人大的解釋置若罔聞。他又認為當前本澳應居安思危,繼續聚焦經濟發展及民生改善,而非挑戰具基礎意義的架構,引發政治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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