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公共合同批給方式營運巴士

立法會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今日上午開會,跟進政府與兩間巴士公司服務合同的有關細節。委員會主席李靜儀會後表示,政府會上已確定未來會以公共合同批給方式與兩間巴士公司合作,但具體運行模式未必有大變動,具體的細節仍在磋商。

李靜儀表示,按現行政府與 2間巴士公司的合同規定,巴士票收由巴士公司收取,政府按服務價值差額計算補貼巴士公司,有議員關注有關計算方式複雜,包括須考慮巴士車種、車型、公里數等,建議以每班車乘車人次按比例補貼。政府代表稱,需平衡和考慮各方需要,擔心若以「人頭補貼」,巴士公司未必肯經營較「冷門」的線路。

去年兩間巴公司營利合共1.2億元,當中是票收加上政府財政補助減去成本得出的。有議員關注若未來巴士公司「賺到錢」是否可回報予政府或政府減少資助補貼,將來計算合同公式要考慮資源的充分利用,確保資源班次在非繁忙時段調度班次相對較合理;並應要求巴士公司多公開數據,如比損益表等利潤細節。李靜儀引述政府指會聽取意見,但不作詳細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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