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有退休治安警副警長用自衛槍自殺。警察總局局長馬耀權今日受訪時表示,對事件深表難過,並對其家人致以深切慰問。經司警調查,該名退休副警長疑因病厭世自殺,並不涉及其他事件。他指出,《武器及彈藥規章》已沿用超過20年,已不符合現時實際情況,局去年已啓動相關修法工作,未來修法方向會更嚴謹,當中包括自衛槍申請規定,將重新根據警員個人意願及審視警員條件而再作出決定。
馬耀權表示,根據回歸前的法例,警員可因應實際需要向當局申請自衛槍械,但隨著社會科技的進步及治安逐步安穩,當局近年已進一步收緊申請規定,如非必要當局並不會批准獲發,近5年基本上未曾批出自衛槍械。
治安警察局局長梁文昌補充,自其上任局長以來,已取消約500名持槍人士的資格,至目前為止,約有2,000個持有自衛槍械准照,包括現職、退休警員,保安、以及社會人士等。局方每年都會審批「槍牌」續期,若警員曾違反紀律程序,又或社會人士曾有犯罪記錄,都會被取消「槍牌」,即不可再持有自衛槍。
另外,馬耀權表示,計劃今年各有 50支天眼引入面容識別及車牌識別技術。至於有報道指,政府或要求娛樂場升級監視系統,甚至安裝面容識別系統。馬耀權澄清,娛樂場是私人地方,要遵守法律,無條件要求博企安裝面容識別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