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行動守護東望洋燈塔 陳德勝:政府保育工作令人反感

2019-04-19 我們的燈塔 專題報道

文:論盡採訪組

網址:https://aamacau.com/?p=53222

時間:2019年04月20日 14:14

繼2005年被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後,東望洋燈塔近期又再被列入中國工業遺址名錄當中,可謂反映出國內外對於燈塔的重視程度。但是近十年間,東望洋燈塔卻多次被陷入景觀危機當中,民間亦多次發起過「護塔行動」。曾經擔任「保護東望洋燈塔關注組」發言人的城規會委員陳德勝認為,東望洋燈塔被列作工業遺址,反映出連國家都對燈塔的歷史相當重視。但是特區政府對燈塔的保育工作則令人反感,「究竟文化局是否在害怕權貴而不敢發聲?」

陳德勝指出,他曾多次在城規會上要求政府交代東望洋燈塔周邊的建設規劃,但當局皆未有回應。他憂慮羅理基博士大馬路附近的數幅土地,可建樓宇高度達到海拔90米,將來建成後就會與中聯辦大樓一樣,「這樣燈塔的景觀線及城市的天際線就會受到影響,屆時除了在金蓮花廣場可以看到燈塔之外,其他地方就無法再看得到。」

談及2007年民間的「護塔行動」,陳德勝就指,發起行動的原因就是不希望世遺受到破壞,「燈塔代表著本澳數百年來的歷史,亦代表著本澳對於航海的貢獻,而它亦是澳門人的集體回憶,因不少人都在松山、燈塔上留下了足印。」他亦指,保育與發展是可以並贏的,而非一提發展就必須要消滅文物,「我認為澳葡年代的保育方法值得參考,你看看皇朝區,所有的大廈都是一個模式、一個高度,不會有某一座大廈突出來,亦有一條視廊可以直望松山。」

「限高批示」不合時宜 陳:應透過總規詳規嚴加規管

雖然現行第83/2008號批示規範了東望洋燈塔周邊限高區的位置及許可高度,但不少意見認為批示制訂時十分倉促,亦未有對燈塔景觀產生保護作用。陳德勝批評,當年簽署批示的行政長官經已退任,而現任特首上台亦快將十年,但當局仍然使用這份批示來訂定限高,反映政府對於保育燈塔沒有盡力亦缺乏承擔。

他認為,長遠應透過城市總體規劃以及詳細規劃,來對燈塔周邊的樓宇高度嚴加限制、加以保護,「應以法律作定性,大家都要遵守這部法律及社會共識。政府拖到2019年,總體規劃都未有方案,究竟要拖多久?總規不出,詳規不能動,這個批示就會一直沿用下去。而這並不是居民想看到的東西,我想國家亦不希望看到你一路沒有進步。」

保育工作拖拖拉拉 陳:不是保一柱一樑就叫保育

「澳門回歸了20年,但是政府的文物保育工作我是相當不滿的,議而不決,決而不行,拖拖拉拉,出現陣痛才做工夫。國家為我們爭取了世遺的稱號,我們是否應尊重及珍惜,有內涵、有水平地去做保育工作?」

他認為,保育的原意是為了讓後世知道一個文物背後的歷史、文化故事,「不應是冷冰冰的,不應只是保一條柱、一條樑。」他認為政府在保育文化的工作上,要向國家甚至是世界標準看齊,除了訂立法律外,亦要鼓勵文物建築的持有者參與保育工作,提供技術及行政的支援,亦要做好工程上的監督。

陳德勝坦言,本澳的工業遺址已買少見少,「荔枝碗這個工業遺址為何受人重視?就是因為以往的造船業,這個工業雖然已不存在,但就不等於它會消失於澳門的歷史中。荔枝碗這片土地孕育了多少代人的生活,亦是很多人的回憶,所以我們希望能夠保育,能夠在五光十色的地方中有一個回憶,並讓世界知道澳門是如何從一個小漁村變成今日的金光大道。但當荔枝碗、燈塔全都倒下,澳門剩下的又有什麼?只有六個賭牌,甚麼也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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