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司︰輕軌公司料上半年成立 輕軌法案刪條文 監察人員無公權力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表示,輕軌公司將於今年 (2019年) 上半年成立,問及實際成立日期,他說︰「你可以用月來計、用星期來計,千其唔好用日來計。」運建辦會在輕軌公司成立同日解散,大部分的運建辦的人員會轉移至輕軌公司工作。至於運建辦主任何蔣祺會否參與輕軌公司,羅立文稱︰「未定,等多幾日,有消息會公佈。」

羅立文表示,日後輕軌公司負責工作等同現時的運建辦,但輕軌公司需向監督實體交通事務局提出建議,再由行政長官批示,強調決定權在於政府。他又稱,會與港鐵協商將原來與政府簽署的合同轉移至新成立的輕軌公司。

另外,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繼續分析及討論輕軌交通系統法案。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會後表示,關於輕軌營運者及監查人員被賦予公權力,委員會憂慮相關權力被濫用。政府提交的新工作文本接納委員會建議,刪除相關條文,參考了其他法律表述,輕軌監察人員可按法律規定,擁有一定權力以維持輕軌的安全及秩序,但沒有公權力。關於徵收的條文亦被刪除,因可適用於其他一般法律。

黃顯輝又表示,現時政府與港鐵簽訂的合同,將來待法案通過、成立的輕軌公司獲得批給後,澳門輕軌公司將會承讓該合同的主體地位。他又引述羅立文介紹,希望通過與港鐵簽訂的五年的合同,令澳門輕軌公司的人員熟習並適應輕軌運作,五年後由大部分澳門人員負責管理輕軌營運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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