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罕見連環出擊指出官場問題 蘇嘉豪:利益迴避制度沒切實執行

廉政公署罕有地在一週內連環公佈兩項調查結果,分別為行政法務司前司長陳麗敏及現任司長陳海帆推薦親屬入職檢察長辦公室,以及格力犬事件中一名市政署(前民政總署)處長涉嫌犯罪的案件。雖然兩項調查的性質及結果均不一樣,但是當中卻存在著一個共通點,就是官員執行其職務時沒有切實履行利益迴避制度。

立法議員蘇嘉豪認為,廉署過往較少會在短時間內以「連環拳」方式指出官場問題,相信廉署調查會令特區政府有所警示,但似乎社會對於事件不感到詫異,原因在於避嫌的概念對於本澳社會來說十分薄弱,甚至連官方都沒有嚴肅地指出各級官員需要利益迴避,即使上至行政長官亦不斷利用各種理由,將無法利益迴避的事情「合理化」。

他舉例指,《酒店業場所業務法》法案被分配到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進行審議,但是該會主席卻與酒店業及相關行業存在利益關係,顯然會出現問題。又謂在「暨大一億」事件當中,澳門基金會內部有不少成員與暨南大學都有關係,但卻未有就撥款一事進行利益迴避。

蘇:「雙陳司」必須向社會致歉 市政署應交代是否知悉利益關係?

對於「雙陳司」涉推薦親屬入職檢察長辦公室,社會有意見認為,雖然廉署表示二人未有違法,但是相關做法已嚴重打擊特區政府的管治威信,二人應向社會致歉。蘇嘉豪認為,對於一個主要官員來說,致歉屬於「基本功」,「有幾難說出口呢?連廉署都講明這是會嚴重影響特區的形象,除非你話你絕不認同廉署的結論,完全不覺得有問題,亦不覺得對政府形象有影響。否則從個人操守、政治責任、特區管治的大局來看,一句道歉都是必須的。」

而對於市政署處長一案,蘇嘉豪就指,據他了解,其上級應知悉該名處長擁有這樣的利益關係,「我質疑,一個處長沒有申報其擁有一間公司的股份,是否所有民署上級官員都不知情?若他們是知道,或聽過相關傳聞的話,上級又是否有及時制止?我不認為在上級不知情下,一個處長可以在六七年間屢試不爽地以這個方法來輸送利益。」

政府失信難挽回 蘇:須徹底對利益進行調查

廉署證實官員推薦行為「不違法」,是否代表官員就不需要承擔任何政治責任?蘇嘉豪坦言,澳門基本上沒有任何政治責任可言,「立即就有一個新例子,週五廉署公佈市政署處長案件後,陳海帆立即走出來說公務員必須要做利益迴避,你看看市民的反應如何?只有諷刺兩個字。」

他亦指,類似事件頻頻發生,政府所失去的公信力是很難挽回的,若沒有實際行動,而是放任官員或下屬繼續做違法行為的話,「你覺得單純由官員口中講兩句,就可以挽回市民的信心嗎?這是不切實際的做法。」他強調,政府應要有具體的行動,無論是從政治責任的追究或特區形象的挽回來說,都應該要採取行動,向民間宣示政府打貪、打擊違法行為的決心。

蘇嘉豪亦強調,針對上述違法行為,其實現行制度已有所規範,問題是如何監察其實施情況?「必須要多管齊下,政府內部應要有更多監察。但更關鍵的是外間的監察,如立法會、市民、傳媒本身的責任履行得夠不夠?若各個持份者都能強起來,違法情況經過阻嚇後,就會愈來愈少。」

另外,蘇嘉豪亦建議,針對推薦親屬及隱瞞利益申報的問題,特區政府在換屆前應就官員的利益情況進行專門、全面性的調查,尤其針對主要官員、領導及主管人員是否有親屬在公職系統中任職、招聘的過程是怎樣?而雖然官員的利益申報可在網上查閱,但社會亦普遍質疑當中是否存在漏報的情況,這部分亦需要較徹底的排查,「我覺得有危才有機,既然廉署出了這樣的警示時,應借力打力,藉此來挽回市民對這些事件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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