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牌重新競投條件遲遲未出,多位立法議員亦曾多次追問政府,但要不是被「耍太極」耍走,要不就只得到「擠牙膏」式「放料」。社會一直期望,政府可以透過今次續牌,理順過去賭業的種種亂象,同時促使博企履行更多社會責任。然而,政府除了「邁向世界旅遊休閒中心」、「保持業界的區域競爭力」等「虛到唔虛」的原則外,一直未願——或未可——透露更多細節。
曾從事博彩業的立法會直選議員梁孫旭認為,將來博彩業的發展可能也要融入國家發展。「對於會否出現國際性因素,例如現在中美貿易如火如荼,未來對於外資公司的監管和控制,會否透過賭牌重新競投,重新洗牌,或重新調整一些政策,令我們可配合國家發展的策略?」
不宜增發賭牌
對於賭牌重新競投,梁孫旭也有自己一套睇法。現時坊間討論不少提及會否增發賭牌,又是否應讓本地資金也可獲發最少一個賭牌。梁孫旭認為,增發賭牌先要評估澳門的賭枱數量是否足夠。「博彩業始終跟其他行業不同,當賭牌不斷增加,但沒客人時,擔心會出現不規則的情況,特別是過度拉客時,可能會出現另一些社會問題。」
他認為,澳門地方小,六個賭牌已很足夠。「三變六已是一個很大的擴充,我認為沒必要再增加賭牌。但是否由現時六間去經營,這需要政府評估。過去十多年有哪些博企在哪方面做得不好?加上現時中美貿易影響,將來博企的發展,是否要更本地化,這可以研究。」
須確保博企在本地再投資
他指出,賭牌重新競投的重點,是未來新一輪的博彩業發展可如何去穩定及帶動社會以至其他經濟元素發展。現時的持牌公司如無需要再做基建建設,賺到的錢未再在本地投資,對社會整體未必是好事。「甚至有些公司走到其他國家開賭。用在自己地方賺到的錢到別處開賭場,跟自己做競爭時,這不一定是好事。將來研究怎樣令博企將得來的收入可以在本地投資,這很重要。」
事實上,2016年澳門大學博彩研究所的《博彩中期檢討報告》一出,傳媒已關注到雖然「非博彩元素」是中期檢討的重點,但博企還將為澳門帶來甚麼新賣點?有聲音質疑,從當時報告所載,未來除了更多酒店、名店、食店,劇院和會展設施,似乎未見有太多具吸引力的項目。而完成該一輪建設後,路氹城的產業用地已所剩無幾。被問到政府如何督促博企履行承諾引入更具競爭力的旅遊設施,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當時就指,政府已明確了取態,實際操作要視乎大環境,需要博企共同努力。
當然,吸引的旅遊設施不一定要是博企項目。就旅遊元素,梁孫旭認為,特區政府多年來的開拓新景點的工作相對不足。「政府近年回收了不少閒置土地,未來亦應研究仿效外地,增加旅遊新元素。例如氹仔澳氹大橋旁的前海洋世界批地,咁大幅地,將來有沒有條件興建旅遊元素?一方面紓緩傳統景點的壓力,亦能為城市帶來更多旅遊、綠化元素,給遊客和本地居民使用。」
中場發展 大灣區競爭
他又指出,雖然2018年博彩的收益仍然超過三千億,但數字顯示博彩業沒法像過去般出現大幅度的增長。「博彩業畢竟是對外依存度較大的行業,假如全球或內地經濟不穩定的情況下,澳門的博彩業未必能夠像2013、2014年般持高增長的狀態。要思考的是將來怎樣推動博彩業有更穩定的發展。」
「未來怎樣走才可令澳門可持續發展?近年博企發展很着重中場業務,因為中場可帶動較多的客。」他認為,中場客的消費能夠滿足中小企,人流多了能夠帶動其他的酒店、餐飲、零售等放面的消費,如純粹只有貴賓廳,可能未必能滿足其他行業。「問題關鍵是現時香港的零售業、餐飲業甚至酒店業已很成熟,內地亦在追趕上來。怎樣跟周邊環境競爭,這亦是大灣區發展既有的機遇,亦是很大的挑戰。」
加強監管 訂統一標準
另外,社會一直關心政府對於博彩業的監管,例如如何監管衛星場和中介人的監管。梁孫旭表示,衛星場存在着較大的灰色地帶,賭權開放以來,曾因對貴賓廳及中介人監管不足,導致博彩業出現重大事件,引起社會擔心博彩業的可持續發展。《博彩專營權中期檢討報告》中亦提到制度現存的問題。「賭牌中期檢討(報告)時,其實都有十幾間衛星場沒交(人資)數字給政府,就是因為衛星場,有些數字即使是持牌公司也沒有。這情況下怎能統一數據、資料?」「雖然現時博監局可透過持牌公司向衛星場或中介人進行監管,但實際上力度並不足夠。因為目前對衛星場仍有很大的自由空間。」
過去亦曾發生衛星賭場的員工被欠薪,但合作的博企指賭場是判予第三者經營,勞資糾紛、出糧等於他們無關。「多金案」在初級法院審理案件時,法院也僅裁定多金集團須向原告賠償,但持牌博企永利不負有連帶責任,直到2018年11月,中級法院才裁定,貴賓廳接受寄存籌碼有利於博彩活動,博企對貴賓廳負有監管義務,判兩者需負連帶責任賠償事主全部損失連法定利息。
梁孫旭認為,博企跟中介人合作是一種業務需要,因為每個中介人可能有不同客源優勢,透過這種方式可令博企業務有一定發展,但關鍵是有足夠監管。「將來可以保留這種業務,但關鍵是有足夠監管,而且從營運、數據、員工等等,應要有統一監管,避免衛星場各自經營、運作的情況,違背了當初為何發六個(賭牌的原因),否則我們可以無限多牌。從現時情況,這種外判像持牌公司是『包租婆』般轉批出去,如缺乏監管,我倒不如開放(賭牌)給全世界?限制賭牌是希望更好地監管。」「將來應該更加令到這些持牌公司,就如建築業外判制度,二判三判四判出了事也好,大判要承擔責任。這樣大判才會願意監管下面。」
他又認為,應引入博企責任指標,更好地監管博企。「例如保證金、制定計分制等。過去政府對博企都會提出不同要求,實際上這些博企做多做少沒有衡量指標。例如政府一直希望博企能多做非博彩元素或在員工保障上多花點工作。但做多做少沒有獎勵或懲罰機制。賭牌的重新競投,企業做得好時是否能加分?做得不好時我們有條件減分?甚至將來投牌的過程上,做得不好的,可以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