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般性通過《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建議將一行業兩工種的法定最低時薪30澳門元調升至32澳門元,每月6,656澳門元,預計上調金額後有8,500名僱員受惠。政府曾承諾一行業兩工種最低工資實施三年內全面實施最低工資,多名議員批評政府承諾「甩晒底」,至今仍具體實行的時間表。亦有議員關注調升最低工資後會令管理費增加,建議政府設緩衝機制,調動低薪補貼資源扶助中小微企。
議員蘇嘉豪指出,澳門是兩岸四地中最有錢,但實施最低工資就「最遲、最少、最甩漏」。他批評政府實施全面最低工資一拖再拖,自己不做,又不讓議員提案,是官商一體的具體表現。質問現時該兩工種除外,有多少低於澳門幣32元時薪的僱員無法受惠,並要求政府交出調升2元的理據。
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回應稱,全面最低工資法案已列入2019年法律提案中,於2018年底已收回意見書,他有信心於今年內可進入立法程序。他又稱,討論最低工資金額升幅時,不能只用某一個薪金數字或指數來訂定,會產生漣漪效應,需綜合考慮社會成本會否因而增加。
勞工局代表補充,2016年調升後與2015年相比,間接對消費者雜項服務調升為19.03%,而於2012年至2016年間,有關的員工的平均工資亦有所提升,反映出受惠僱員因法案實施生活上得到改善。當局在平衡各方面因素,包括受惠員工變化、僱主的營運成本、消費者的承受能力等,因此建議調升時薪至澳門幣3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