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同引入「扣分制」 陳德勝:對駕駛者起到提醒、阻嚇作用

修改《道路交通法》諮詢文本建議探討引入扣分制的可行性及適當性,而過往亦有不少意見認同引入扣分制,藉以增強對交通違法行為的阻嚇性。城區發展促進會理事長陳德勝認同引入扣分制,指國內的扣分制對於如交通違法行為起到關鍵的阻嚇作用,本澳亦有必要將超速、逆駛等輕微違反行為加入到扣分制當中,「扣分制的目的主要是提醒駕駛者,令到駕駛者駕駛時的警覺性提高,減少胡亂過線、超速。無論駕駛者是貧窮或富貴,都要受制於扣分制,否則就會被停牌。」

「但關鍵是如何執法?」他指出,國內不少城市已引入電子執法,只要車輛違法,系統影了相就會自動去執法、扣分,「當交通局一直鼓吹自己是智慧交通時,其實所有東西都不智慧,沒有以現實的狀況去處理一些事情。現在有這麼多天眼,是時候去試行。」

至於醉駕、毒駕罰則方面,陳德勝就認為,除了要增加刑罰,引入即時停牌機制更為重要,因現行機制需要等到法院宣判後才能停牌,無論對毒駕、醉駕者還是一般市民來說都十分危險,「衝紅燈累犯兩次都要停牌,為何醉駕毒駕又容許他們在路上行駛?這是不公平的。」

而文本中最大爭議的莫過於增加違泊的罰款,陳德勝強調自己除了增加巴士站違泊的罰款外,對於其餘違泊的罰款增加一概不認同,指違泊問題源自於交通局本身沒有做好泊車的配套工作,一味只是為交通順暢而取消街邊泊車位,「有些地方根本無法泊車,難道要居民在數千米以外泊車,再走數千米只是吃碗麵?政府這麼有錢,其實可以去收購舊樓,興建倉儲式停車場,這在日本、台灣都十分成熟。」

他批評,交通事務局在制訂交通政策及措施時,只會以自身的角度出發,「你只是為方便自己管理,但就影響了其他市民甚至是是經濟發展,這是不可取的。我看不到當局的積極性及智慧,只是鼓吹大數據,大數據在哪?你看看許多地方尖峰時期行不了,東方明珠塞到無藥救,你說他智慧在哪?」

有意見批評今次諮詢的三場公眾諮詢場都選擇在週三晚七點半進行,不少欲直接向當局表達意見的市民因上班、照顧家庭等因素而無法參與。陳德勝指,縱觀現在的交通事務局與前局長汪雲時代是有區別的,「汪雲時代的交局較為親民、較願意聽民意,但現在的交局只顧自己做,沒有理會市民的意見。每個市民放工後要照顧家庭,即使想給意見、參與諮詢會,但亦沒有時間出席。為何你又不照顧市民?為何不能做一場週六日?讓一些市民可以反映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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