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年家暴罪檢控僅2宗 司警:家暴行為多屬偶發性

《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自2016年10月5日生效至今已有2年多,社會尤其關注「家庭暴力罪」的檢控情況。司法警察局局長薛仲明在司警迎春座談會上表示,去年有104宗涉及到家庭暴力的案件,但除了上述2宗成功以「家暴罪」立案並移送司法機關偵辦外,有90宗案件因屬於偶發性,按法律規定不能被定義為「家暴」,而是屬恐嚇、普通傷人罪,而有2宗則有強烈跡象顯示屬加重傷人。另外有9宗仍在調查當中,1宗則不涉及刑事成份。

薛仲明指出,按照《家暴法》的定義,家庭暴力是指作案者與受害者有一定的親屬關係,並要「持續性」虐待受害者的身體、精神或性,才會被歸類為家暴。而在104宗案件中,屬夫妻關係的個案有68宗,而25宗則屬於父母或監護人對子女造成傷害。另外去年本澳發生兩宗殺人案,均是因家庭糾紛導致,但就按殺人罪立案處理。

薛仲明:兒童性侵案有3份之1個案涉教育場所

薛仲明亦表示,司警去年共開立33宗涉對16歲以下未成年人的性侵案件,當中涉及對未滿14兒童的性侵個案有24宗,情況值得關注。他指,司警調查過程中發現大部分涉及兒童的性侵案件是熟人所為,當中有3份之1發生在教育場所如補習社等。他認為,教育場所經營者招聘人員時,應該要查看人員的道德操守,例如要求其提交「行為紙」,以及留意日常接觸兒童時,相關人員有沒有異常,若察覺有異應即時舉報,而家長亦應多關心子女情況。

高富地產非法集資案 司警籲投資要謹慎

另外,高富地產負責人非法集資捲款潛逃案近期引起社會關注。司警表示,直至今日下午5點,司警先後共接獲55人報案,當中包括53名本澳居民、1名香港人及1名內地人,涉及金額約為2.34億港元。最少損失金額為4萬港元,最高損失為6千萬港元。

薛仲明指,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保密階段,未能透露案件的調查進度及情節,但司警正循詐騙罪的方向調查。他亦指,若涉案嫌犯已逃往外地,司警會透過情報追查及尋求國際刑警協助。而當局近年不斷進行防騙宣傳,市民在投資的過程中亦應謹慎,投資前要先知道相關投資產品是否合法,並與業界或專業人士作溝通。而若有關投資並無在本澳取得任何合法准照,相關投資亦不會有保障。

DNA數據庫年中公開諮詢

另外,早前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表示,今年將會推動DNA數據庫法案。薛仲明表示,DNA數據庫法案仍處於草擬階段,具體內容仍在制訂。將爭取於今年年中就法案進行公開諮詢,並於今年內積極推動立法工作。他稱,DNA鑑證技術對偵查工作十分重要,可有效提升刑偵的工作成效,並與國際接軌。

網絡安全方面,薛仲明指,去年黑客入侵本澳網絡的個案有7宗,前年為2宗。而去年有黑客入侵海外購物網站盜取個人資料的情況,亦造成有本澳居民損失,而司警去年接獲信用卡資料被盜用的案件亦明顯增加,由前年的58宗升至去年的215宗,但涉案金額則由116萬元下降至21萬元,估計是市民發現信用卡被盜用後立即報警求助以減少損失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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