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滲漏水住戶 強制入屋檢測 委員會倡兩方面跟進樓宇滲漏水問題

立法會公共事務跟進委員會與政府多個部門代表開會,跟進政府協助解決滲漏水問題。委員會主席施家倫在會後表示,政府處理滲漏水個案時,存在難入屋以及難找源頭等問題。建議從兩方面研究解決問題,包括仿效處理非法旅館方法申請入屋令,及研究修改規範房地產法令,對滲漏水滋擾他人的住戶作出相應處罰。政府承諾會分析研究。

施家論引述政府資料顯示,由2009年2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樓宇滲漏水聯合處理中心收到共有18,240宗滲漏水個案,其中 75.98%業主已維修或按檢測報告完成處理;經協調,業主不履行維修責任或合作義務的個案,有2,574宗,佔14.11%,當中 137宗無法入屋。

施家倫表示,政府已完成處理個案,包括經協調,業主不履行維修責任或合作責任,即局方有協調,但未知是否已解決滲漏水問題,仍視為完成個案。而且未能顯示每年有多少宗滲漏水過案,當中公私樓的比例,樓齡等沒有具體數字,亦不知道滲漏水源頭。委員會認為相關數字並不清晰,希望政府下次再補充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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