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壇探討非法旅館問題 嘉賓建議加強各方責任

近日有內地客在非法旅館懷疑吸引過量一氣化碳死亡,再度令社會關注非法旅館衍生的問題。「澳門論壇」今日探討非法旅館刑事化,有市民發言時批評,非法旅館問題存在十多年,但政府一直以來議而不決、決而不行,縱容非旅經營者經營完一間又一間,影響居民安居。亦有市民支持當局推行出租屋登記制度,追究出租人責任,有助杜絕非法旅館問題。

律師石立炘認為,非法旅館刑事化應為最後手段,建議先調整現行法律制度,加強業主及承租人的的責任,業主有一定責任時,則其直接出租或透過中介出租時,都會更為審慎。同時,加大對旅客宣傳,入住非法旅館的危害。

中區社諮委陳桂舜指出,外國較少出現非法旅館問題,關鍵在於列明業主、轉租者及承租人的責任,並有機制保障每個單位的入住安全。尤其涉及轉租情況,轉租者須負連帶責任,承擔與業主同等的處罰責任,增加犯罪成本以及增加阻嚇力。故業主和承租者都會對入住租客作出把關,以免引禍上身。

工程師學會會長胡祖杰不認同非法旅館刑事化,認為即使刑事化,本澳低於三年徒刑可判緩刑,作用不大。他指出,2014年當局曾討論過應否將非法旅館刑事化,發現如果刑事化後同樣會出現很多問題。他建議將偵查權應由旅遊局改為警方負責,有助查出真正的非法經營者,待有確切證據後旅遊局作出檢控。

民眾願景協會理事長許龍通則支持非法旅館刑事化,又指不少非法旅館個案,涉及毒品、禁錮等刑事罪行,情況複雜,對居民安居影響很大。他指出,《禁止非法提供住宿》實行8年,非法旅館情況不見改善反而惡化,證明法例起不到真正阻嚇作用。很多經營者非本地,也並非承租人,捉不到真正的經營者,罰款金額多高都無濟於事,即便單位被查封也可以繼續在市場補充房源。他認為,非法旅館刑事化後,才能將個案交由警方偵查,更大機會捉到違法經營者。即使首次判刑或處緩刑,但相對於行政處罰,刑事罪行有更大的阻嚇性,若再有下次就可能要判監入獄。

街總社會事務委員會副主任何永康則建議,政府增建廉價酒店,為旅客提供平價住宿,減少入住非法旅館的意欲。但對於民宿則有保留,擔憂變成非法旅館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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