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打鍵盤當下,這場兩個月前的研討會亦已成為歷史。歷史究竟有何作用?除了催迫此刻的我必須依約交篇觀察稿,我也被另一道來自過去的眺望目光捕捉。那是研討會前的「為劇團編一本歷史書」工作坊,「老房子」麵包店樓上,一群人面對螢幕時而敲打、時而深思。他們在勾勒一部劇場歷史書的寫作大綱。當一群人一同書寫,靜默中有股龐大充沛的動能,促我在FACEBOOK寫下:「此時此刻澳門老房子麵包屋二樓九個說故事者╱歷史紀錄者正對未來讀者敲送遙遠的訊號⋯⋯」
過去,現在,未來,這組線性結構上的序列詞組,讓多少學科領域研究者刁鑽窮盡,欲解時間與萬物相生相抗之謎。歷史作為一學門,看來是集中火力處理「過去」,然而不斷消逝的過去何其多?即使是相對小眾的劇場,在創作即生產的社會洪流中,也累積了大數據亦難以盡數網羅的演出作品。當消逝的過去數量龐大,速度也超乎人類想像,保留和記錄遂成為一種迫切的必要,然而,歷史不只是保留和記錄,更是揀選和詮釋的權力展示。在參與這場研討會與主持工作坊的經驗中,我最深的感觸是:無論澳門台灣,人們對「詮釋歷史」這份權力的效用多半無知無感,因此失能;少數意識到握有這份權力的人,則苦於如何在自己固有的位置上擔起「業餘史家」(如果套用最近流行的詞彙,或許該說是「斜槓史家」)的責任。這是歷史感匱乏的族群所須面對的相同處境。
歷史感匱乏造成的影響,在研討會上半場「書寫劇場的歷史」的個案分享案例不時閃現。研究「曉角話劇研進社」的四十年歷史的黃玉君提到,寫作論文《澳門業餘劇社探究》時,向圖書館申請閱讀史料卻遭遇繁瑣程序和荒謬規則(資料不能拍照但可影印);「梳打埠實驗工場」對於「OFF|SITE.在場」在地創作及交流計畫的系列資料展示雖力求完備,若從「歷史書寫」的角度審視,這份資料較近於結案成果報告或劇團品牌宣傳,欠缺拉開一定距離的書寫視角。此外,針對現地展演(site-specific)這類非傳統表演型態,除了創作,環境、觀眾、觀演關係等面向皆是構成演出的重要環節,如何記錄才相對完整?
「香港戲劇資料庫暨口述歷史計劃」揭示了劇場口述史登入數位世界的初步嘗試,其間難題在於:一、對讀者的想像(特別是冀求對話年輕的「網路原住民」世代)對訪談與口述內容呈現的影響;二、受訪者拒絕資料以娛樂化方式呈現(例如榮念曾拒絕以個人劇場生涯回憶為訪談主題)。更潛在的問題是:針對高齡者的口述史訪談必須和時間賽跑,口述史料的後續核實工作、劇場資料庫和口述歷史計劃需投入龐大資源,目前只能仰賴政府挹注,如何避免來自內外的審查或補助中斷導致計劃夭折?這裡頭也暴露了公部門具備怎樣的歷史感、對歷史抱持何種態度。
當書寫歷史的企圖從處理劇場╱劇團的遞進嬗變到以歷史為劇場創作材料,雖然研討會使用相同的動詞「書寫」,然而劇場裡的歷史書寫,無論詮釋和閱讀都是行進中的動態,劇場的當下性與歷史的過去感不斷在觀眾面前發出摩擦的噪音,我們終究得學習在劇烈聲響中保持冷靜,反問劇場裡的諸眾:伴隨詮釋歷史的權力而來的責任是什麼?
藝評人Lawrence以「梳打埠實驗工場」的兩部環境表演作品展開「是歷史還是懷舊」的討論,值得思考的是,當觀眾以行走體現「歷」這個字,一場要求觀眾行走於城市空間的作品如何讓人意識到自己同時涉足過時間(歷「史」)?經歷的是「舊」而是「史」?經歷是否等同於緬懷?這些問題的答案,可供我們進一步釐清以過去為素材的作品,創作者是否意識到自己的「業餘史家」角色,以及這樣的歷史觀照透過哪些藝術方法呈現──我認為,這是在劇場書寫歷史的第一重責任。
李銳俊分享劇場作品《離下班還早》從田野到演出的經驗,簡報前半針對澳門製衣產業的數據表單和口述訪談資料,讓人一時錯覺置身於產業結構經濟研討會,亦可見創作團隊面對歷史的嚴謹態度與紮實功力。倘若未來的城市歷史如上半場回應人周伶芝所言,必須藉著朝向無數失憶和無名處重新挖掘,那麼已然擔負起「業餘史家」角色的藝術家所考掘出的歷史和記憶,對於城市庶民史來說,是極為重要的雙重修復──田野資料彌補了史料的匱缺,而劇場創作的再詮釋,則喚醒了觀者身上留存的集體記憶,將被迫或自願剝奪的歷史感重新貼回我們的感知。
莫兆忠藉由兩部取材在地居民訪談的「本土歷史劇場」作品,提出了創作反思──當你的「材料」來自活生生的人,如何應對他們對「參與演出」的想像和對作品的評價?這樣的反思放在「參與式藝術」、「記錄劇場」輪番成為潮流的劇場創作脈絡中自有其倫理和美學意義,而最劇烈的摩擦或迴響,關乎在地居民具備怎樣的「歷史感」,與創作者的歷史感存在多少落差。
澳門「滾動傀儡另類劇場」談到在劇場處理個人史,透過各地巡演串連不同區域的個人史、構成一條集體記憶鏈的實踐過程。而對於歷史事件的詮釋和重現,也分別出現於「滾動傀儡另類劇場」和香港「一條褲製作」的演出中。質疑、批判歷史的單一聲道(通常來自國家機構),早已是古往今來許多藝術創作的「傳統」,從「歷史劇」、「報告劇」、「民眾劇場」到「紀錄劇場」的諸多變遷,除了意味著詮釋權力的解放(從單一創作者到創作團隊或群眾),我們如何評價伴隨詮釋權解放而有所改變(或不變)的創作手法和劇場美學?這些手法和美學又如何影響觀眾和外邊社會對創作的反應(或無反應)?這些延伸的探討都將回應一個更基本的命題──我們握有的詮釋歷史權對當代社會有何意義?
當「自己的_____自己___」這組句型逐漸成為常態,我不確知該以樂觀或悲觀的心情面對。一方面,它意味「專業」的失落──我們沒有專門治史者處理劇場史,只能自己捲起袖子書寫自己的歷史。但歷史需要一種拉開距離的他者目光,身為書寫者的我們,能否把自己「他者化」?更淺白地說:你如何描述、評價自身而說服他人這些描述與評價是公允的?另一方面,當我們必須親自書寫的歷史擴大到地方族群,而我們書寫的場域又落在「藝術創作」時,這發生在劇場的層層篩選的再詮釋,要向觀眾展示或溝通怎樣的「歷史意識」?
最後,我想以英國史學家艾瑞克.霍布斯邦(Eric Hobsbawm)在《論歷史》中的一段話作結:
如今過去變成了(而且必須變成)創新的面具,因為過去不再表示一種以前怎麼做現在就怎麼做的作法,而是一種在本質上完全不同於以前的作法。即使我們實際上把鐘撥回到以前的時間,也不代表我們真的回到了過去,只是在形式上回到了我們所意識到的過去,兩者間有著功能上的不同。(麥田:2002)
[ 按︰《歷史︰2018澳門劇場研討會文集》經已出版,收錄研討會各編論文、個案分享及三篇觀察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