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反對「4選3」方案返回社協再議 基層工會:政府應承擔責任作決定

工聯總會聯同立法議員李靜儀、梁孫旭、林倫偉,以及屬下工會代表今日見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強烈反對在修改勞工法中擬對強制性假日引入調假的「4選3」方案。但工聯「拉大隊」表達訴求並無成果,政府「反制」提出打算將「4選3」方案返社協再討論。對此,工聯即場表明不接受,強調勞工界代表之前在社協已經表達了反對的立場;會長陳錦鳴表示,不適宜再在社協討論,要求把另外六項修訂建議優先立法。而服務業總工會監事長李寶來指,勞資的意見已很清楚,政府應該承擔責任,作出決定。

李寶來批評,政府提出「4選3」方案,這是違反了勞工法的立法原意,「什麼是強制性假期,如果可以『郁動』的就不是強制性假期。」他指,之前政府就修改勞工法諮詢時,建議的「10選3」方案,在民意上已經大部分是不贊成,現在政府「偷天換日想變成『4選3』」,做法不合理。大家工友都覺得,『4選3』係換湯唔換藥,即係違反了勞動保障權益的最低機制。」又重申,這個方案「偷龍轉鳳」,係企圖減少工友的福利和應有的休息權益。

對於政府建議將方案打回社協再討論,李寶來表示,社協之前「傾咗咁耐都係傾唔掂,資方有資方的立場,勞方有勞方的立場。」因此,再返去社協討論,「糾纏是沒有意義的。」然而,面對勞資立場迴異的情勢下,他強調,除了勞方資方外,「還有一個政府的,是否應該承擔這個責任呢?」

工聯指出,現行《勞動關係法》已有制度照顧企業營運的靈活性,有關強制性假期制度容許僱主「買假」,而僱員在強制性假期上班原本可以得到「一工一假」或「兩工」的補償,幾十年來一直是這樣做;若果「4選3」立法獲得通過,相關四天強制性假期,僱員可能「無得揀的情況下被迫簽約改期放假,補償機制變相不翼而飛,你話是否有被剝削?!」

立法會前副主席的工聯副會長林香生指出,「既然是法定強制性,為何要靈活?這是焦點。你改變了成個機制上結構,會有一個很有危險的結果,這是勞工界為何有這樣大意見的」。

另外,據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發出新聞稿,梁維特今日除了見工聯總會代表外,還分別見了會了中總商會代表和六間博企負責人。當中,中總理事長高開賢等表示,鑑於社會有不同意見,建議在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就七項修訂建議繼續討論。

當局指,梁維特提到社會憂慮博彩從業員面對博企欠缺議價能力會出現「被調假」,六間博企一致承諾,日後若實施選擇機制,絕不會主動要求員工調動強制性假日,必定遵守勞工法對強制性假日提供工作後的補償規定。

又指,梁維特建議勞資雙方用好社協平台,繼續深入討論勞工法修法建議,尋求平衡各方利益的可操作方案。他並解釋,正聽取法案修訂建議的意見,草擬法案文本,並非已向立法會提交了法案,故不存在撤回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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