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生員罷工事件調查中 體育局:完成調查聽證後將開罰僱主

早前有24名任職於體育局轄下公共泳池的救生員發起罷工,投訴多年來受到僱主、承判公共泳池救生員服務的「浪濤行」的不公平待遇,如多年來一直不容許救生員享有週休、年假、病假等合法權利,每日工作時數達到13至18.5小時等等。直選議員蘇嘉豪於8月份向當局提出書面質詢,促請當局交代會否處罰相關公司?體育局回覆指,已向有關外判公司發出書面警告並追究其相關責任,目前正進行有關調查及聽證程序,上述工作完成後,將按有關服務的招標文件及合同內罰款條款的規定,對外判公司開展處罰程序。

體育局亦指,轄下所有泳池的救生員服務及泳池管理服務都是以公開招標形式取得外判服務,所有招標、評審及判給程序,均按照現行公共採購程序來進行。判給後,在與外判公司簽訂合同上,亦要求外判公司必須優先聘請本地員工及必須遵守《勞動關係法》等,而現時外判公司及其僱員的勞資糾紛正由勞工局處理中。

當局又引述勞工局回覆指,根據勞工法規定,損害僱員休息權的行為屬輕微違反行為,按違法行為所涉及的每一僱員,僱主可被科處10,000元至25,000元罰金。若證實僱主作出損害僱員休息權的違法行為,勞工局定必依法嚴肅處理,並要求僱主依法作出糾正並嚴格遵守法律規定。若違規行為涉及公共外判服務,亦會將違規情況通知相關部門,以便其作出適當的考慮。

體育局亦指,正全面檢討有關外判救生員服務及泳池管理服務的招標文件及合同內容,並審視有關服務要求,以期更符合未來泳池的實際運作需要。而當局亦持續對現行巡查監督機制作出改善及優化,在自身職權範圍內,積極做好外判服務的監督工作,務求為市民提供更好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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