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違規罰則沒有下調 議員冀優化條文 釋除放蛇疑慮

立法會三常會今日續審議「的士制度」法案新工作文本。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會後表示,社會較關注的的士司機濫收車資、白牌車違規,或將的士駕駛員證交予第三人使用等罰則,新工作文本維持法案建議的罰款金額,並沒有降低,部分違規行為罰款甚至由法案最初建議的三千元調升至三萬元,如將的士用作與的士客運服務無關的用途、交由未持有有效的士駕駛員證的人提供的士客運服務等。但的士司機每日工作若超過九小時會被罰款三千元的條文將刪除,有關規定將適用勞工法。

三常會又關注疑似的士「放蛇」的條文,政府強調不設立任何「放蛇」制度,原法案提到如果交通事務局監察人員及治安警察局警務人員在成為該法律所定行政違法行為的受侵害對象時,視為公共當局。新文本加上但書,「但有關人員不得就所涉及的侵害行為提起處罰程序及編製控訴書。」因為三常會認為要避免角色衝突。但仍有委員「唔收貨」,認為仍有優化條文的空間,希望政府再憂化行文,以釋除公眾對「臥底」的疑慮,政府表示會研究。

黃顯輝又表示,下月將向業界團體介紹新文本,委員會希望可於下月完成討論工作,12月完成意見書後交立法會全體會議細則性討論及表決。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受訪時,與三常會已就新工作文本的所有條文完成討論,稍後調整技術問題後,10日內再向三常會交更新文本。至於豁免公開競投方面,有意見認為應參考土地法規定,符合一定條件才能豁免公開競投。羅立文表示,豁免公開競投方面沒有改變。至於如何確保將來行政長官不會濫用豁免公開競投?他說︰「你哋要對政府有多啲信心,我哋唔會濫用嘅。」

另外,港珠澳大橋已正式開通,有意見認為交通指示不清晰。羅立文回應稱,任何新事物,尤其是大型項目總會有一些問題,但必須經過一段時間才可發現真正問題所在及適應。至於大橋開通後增加東方明珠一帶的交通壓力,羅立文同樣希望「畀少少時間行吓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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