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軌交通系統法》一般性通過 羅立文︰輕軌經濟效益係無

立法會一般性通過《輕軌交通系統法》法案。多位議員在討論期間,均關注未來輕軌的票價以及政府能否有效監管港鐵服務。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承認︰「(輕軌)經濟效益係無,日後呢間公司的收入係比較少。」他說,輕軌無可能從票價回本,若票價要高達30元,市民不可能接受,政府是一定要提供票價津貼。他又指出,國際上這類公司大部分蝕本,港鐵若沒有地產收益亦未必賺錢。

羅立文認為,輕軌當初的設計「有少少問題」,完全只是以公共運輸的概念來設計,「我哋個站連少少位開個咖啡檔、賣報紙都無。但已經落實咗,鬧都無意思,只能向前行。」他說,日後設計的新車站,會預留更多商業元素。

多名議員亦關注法案會否適用監管提供營運服務的港鐵公司,又質疑若對方服務質素不達標有何懲則。羅立文回應稱,監管港鐵並非沒有罰則,現時與政府簽訂合同的公司須交按金,罰款亦可在服務費中扣除,至於對港鐵的監管則會在日後透過簽訂的合同訂定。

另外,羅立文又表示,希望能在明年度施政辯論時,可以公佈輕軌氹仔線接駁至澳門的工程費用,又希望今個任期內公佈石排灣線的造價及時間表。至於曾多次被追問輕軌 500億投資估算的問題,羅立文說︰「我從來無提過輕軌有幾多公里,幾多個站,用幾多個億。」他本人從未講過500億估算,亦不懂得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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