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園公司領回格力犬的限期今日屆滿,民署及環保局作巡查,如果仍不符合政府的技術要求,事件將回到原點–五百多隻格力犬就會留在現址的舊狗場生活。行政法務司長陳海帆指,政府有預案,包括根據動保法啓動對逸園的罰款程序、接收犬隻由政府管理、格力犬仍留在舊狗場飼養。
陳海帆今早出席公開活動後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逸園在路環的格力犬安置場所若不符合要求,犬隻是不會遷移此臨時安置場所。她並以肯定的語氣說,政府不會再延長逸園的領回期。她指,早前因為颱風影響及環保局的技術意見,安置場所部份設施須進行改善,因此當時延長期限,但今日是當局最後的巡查。
而據《澳門電台》報道,至下午 1時 30分,有 10多名人員由格力犬領養中心步出。民署向在場傳媒表示,已完成巡查,如有結果將儘快對外公布。
陳海帆指,若果逸園沒有條件設立格力犬安置場所,政府會接管格力犬並啟動處罰程序。至於何時可決定罰款金額?陳司指,處罰程序的時間要看雙方聽證和控訴的情況而決定,處罰金額暫時無法訂定,需看巡查情況等。
格力犬事件拖延了頗長時間仍未得解決,當中除了逸園公司的責任外,政府在處理上是否也有不足?對於記者提問,陳海帆回應指,政府是要依法行事的。逸園當時找了這幅地,「這幅地是私家地,工務範疇亦認為在土地用途方面是沒有問題的。所以,從民署角度來講,我們的評估是有實質的東西才可評估,所以我們是要依法行這個程序的。」
記者追問,但當局有否想到緊鄰就是老人家居住地方呢?陳海帆回應指,土地的屬性沒有問題的話,我們根據其他法律、亦有相關的依據,才可作出同意或不同意這個的方案。「我哋唔可以就咁講句說話,因為隔離有一個安老院⋯。咁我哋都要有充分其他的評估,咁依家係有條件我哋做番評估時候,才可落到結論。」
她又表示,政府與逸園及安老院的三方面,一直有溝通,「其實大家都想找出方案解決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