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諮詢文本建議,可截取通訊擴展至全電信方式。香港設有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會有周年報告公佈一些通訊截取個案,以及違規截通的數字,市民如懷疑自己被執法部門截取通訊或秘密監察,有權向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申請審查。但《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諮詢文本內容卻不見有相關制度保障市民。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表示,澳門關於截取通訊的監督實體是法官,法官進行司法工作,不受任何限制,「以法官作為監督是最高監督」。居民若有疑問,可向司法機關或廉署提出申訴或舉報。他又稱,警方不會公佈通訊截取個案數字,因為警方無權進行披露,警方亦不會作統計,權限在於法官,卷宗的負責人的法官,不是紀律部隊。
有傳媒關注到保安司近幾個月不斷就規管資訊方面進行立法諮詢。黃少澤表示,更加制度化、法制化及執法規範化,是社會終極目標。一切都是按照法律進行執法工作,這是一種責任的擔當。保安部隊經過幾年時間的努力,在制度化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他說,制度化建設值得社會共同推動,「如果執法工作喺一個人話晒事,一個人唔需要法律都做到的,呢個係最危險的。」
另外,有葡文傳媒關注到香港政府早前刊憲宣佈正式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澳門若有團體談論獨立問題,是否會受到警方打壓?黃少澤回應稱,不方便評論香港個案。他說,澳門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政府有責任為維護國家安全方面進行立法和執法,警方亦有責任進行情報分析以及形勢評估。
黃少澤表示,澳門從未出現類似情況,因此難以評論如何處理,即使有類似情況發生,亦一定要依照國安法的相關規定進行執法工作。「我唔可以簡單答你,佢一批評就處理,呢個係兩回事嚟架,好唔好啊?批評政府和損害國家安全、犯罪是兩個問題,唔可以兩將個問題撈埋一齊講。」關於社團方面,澳門亦有相關法律進行規範,他說︰「因為成立社團,宗旨不可以違反法律規定,亦不得損害國家安全,損害澳門的良好的公共風俗習慣,這是澳門成立社團的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