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被質疑職責空泛 梁慶庭︰國家安全的概念是全方位的

特區政府將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行政會完成討論有關行政法規草案。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表示,委員會並非實質的執法或諮詢機關,而是協助行政長官就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事務決策,並負責執行統籌工作的機關。委員會將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保安司司長擔任副主席。委員會每半年召開至少 1次會議,研究及執行相關政策及工作。

有傳媒質疑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職責空泛。梁慶庭回應稱,委員會將負責統籌及協調澳門特區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的工作,並研究落實有關部署及行政長官的相關指示及要求;分析研判澳門特區涉及國家安全及社會穩定的形勢,規劃有關工作並提出意見及建議;協助制定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政策;統籌推進澳門特區與國家安全有關的法律制度建設;統籌處理澳門特區涉及國家安全事務的其他事宜。「呢啲並唔係空泛。」

梁慶庭又表示,社會方方面面都在發展當中,國家安全的概念已不是像以往那樣侷限在軍事方面,現在國家安全的概念是全方位的,可能涉及到經濟、文化、社會、資訊、科技、生態等各個方面。

被問到很多工作都與國家安全有關,澳門有否出現國家安全受威脅的情況?梁慶庭稱,手上沒有相關的個案,但要居安思危。澳門特區政府必須進一步完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的配套,尤其構建好符合相關的維護國家安全體系和運作機制,使當中的決策、統籌、協調、執行、監督和效果反饋等環節有機結合,從而妥善、依法、有效地維護國家安全和澳門的社會福祉。

有關行政法規草案同時建議設立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為委員會内部附屬的常設執行和輔助部門。委員會成員包括行政法務司司長,保安司司長,警察總局局長,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主任,法務局局長,司法警察局局長,行政長官辦公室 1名顧問,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1名顧問。

另外,行政會完成討論《食品中重金屬污染物最高限量》行政法規草案及附件清單,訂定了砷、鎘、鉛、汞和錫元素及其化合物在多種食品中的最高限量。草案建議自公佈翌日起生效。梁慶庭表示,按《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的生産經營須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且相關食品安全標準由補充性行政法規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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