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會談達成共識 廿四罷工救生員明起復工

體育局轄下泳池因承判救生員服務的公司與救生員出現勞資糾紛,需暫停開放或調整開放時間。體育局、勞工局、涉事資方「浪濤行」以及發起罷工行動的救生員今日舉行四方會談。體育局副局長林蓮嬌會後表示,商談達成共識,涉及事件的24名救生員明日復工,目前需待外判公司重新安排分配工作,未知受影響泳池何時恢復正常運作。

被問到涉事外判公司有否違反招標合同?林蓮嬌表示,合同要求公司提供服務時數,員工方面的問題,勞工局會調查。由於近日外判公司並無提供足到的救生員維持運作,法律顧問正研究相關罰則,稍後再作交待。現階段最重要的是解決事件,以恢復泳池正常運作。有傳媒問及涉及外判公司一直有不良紀錄,是否局方縱容而導致今次事件發生?林蓮嬌說,每次的外判服務都是公開招標,「因應市場狀況,按法律規定,不論交來的標書是哪間公司,都是用同一個標準審視。」

「浪濤行」代表王穎璋稱,救生員在夏季的工作量比較大,出現加班情況較多,但絕不存在剝削員工假期及超時工作等問題,強調公司是依據勞工法例計算假期及加班補償,認為今次事件純屬誤會,會將資料遞交勞工局調查跟進。又承諾發起罷工的員工不會因為今次事件而被解僱。至於是否有要求員工連續工作十多個小時,他則稱,公司有按勞工法計算補償,亦有合理的休息時間,以及輪休制度。至於有否要求員工一個月要工作三百多小時?他稱,不清楚相關情況,不作回應。

有員工反映,公司會扣起救生員專業證照,王穎璋稱,公司並無扣起員工的專業證照,只是代為「保管」。但有員工表示,大多數員工都是非自願的情況下交出證件,亦有前員工反映,離職四、五年都未能取回專業證照,若果要取回則要交錢「贖回」,情況等同綁死了他們的轉職自由。

陪同救生員出席會談的立法議員蘇嘉豪表示,員工到8月22日才收到6月份的薪酬,而且糧單計算亦有問題,表面上看已經違反勞工法規定。公司承諾取消之前預先簽下的自願加班協議,確保不會有不知情或不自願的情況下簽署加班協議。

另外,從一名員工的六月份糧單顯示,其基本工資的上班時間為240小時,即每週60小時,不符合勞工法規定的48小時。另外超時工作150小時,整個六月總上班時數達390小時,而且週休雖然有補回四日工資,但勞工法規定是「雙工」,又或一日工資一日休假,但公司只補回四日工資,沒有補回休假。蘇嘉豪說,上述各種情況都與勞工法規定嚴重不相符,需要勞工局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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