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環安置格力犬 民署開綠燈 戴祖義:限期結束前將審視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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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網址:https://aamacau.com/?p=48347

時間:2018年08月13日 19:19

民署管委會主席戴祖義表示,上星期有收到逸園狗會提出,擬於路環一塊農用地安置格力犬,民署認為方案可行,又表示,會在「六十日限期」結束前一週,到現場審視環境。「如果狀況係冇條件,我哋到時唔會放行。」

ANIMA主席馬浩賓早前接受葡文TDM訪問時表示,路環有一農用地適合安置格力犬。工務局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局方於上周五(3日)收到澳門逸園賽狗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路環一幅土地的相關查詢,並已回覆對方。民署管委會主席戴祖義今日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民署上星期收到方案,今日亦有派人考察現場,民署亦有要求一個確實的落實進程方案。又表示,由於工務局表示不反對在這塊地方飼養格力犬,「所以我哋覺得呢個方案更優勝。」

戴祖義又表示,如果「六十日期限」內,路環方案尚未準備就緒,狗會亦不能再申請延期,「我們會做程序,檢控逸園。由於它沒遵守承諾,我們就會開始這個程序。」民署亦會在限期前一週到路環現場審視環境。「如果狀況是沒條件,我們到時不會放行。我們會預先七日去現場睇。」又補充,「就算它(狗會)把狗領回,也要給我們若干費用。每隻狗八十蚊一日,由第一日開始計,我們估算有幾百萬收返。」

戴祖義亦表示,路環新方案比「獨立屋方案」更優勝。「因為本身係農地,亦係比較大嘅地方畀狗走動」,而且飼養比較集中,「 ANIMA主席都出嚟表示,呢個方案比呢11間屋更好。」對於早前的「獨立屋方案」,他表示是法例上可行的方案。至於當時有否考慮到嘈音,他回應指:「如果別人要把狗領回家,怎可能不讓?所以我們從一個法律法規的角度,同實質情況下作平衡,覺得如果他們做到某些條件,這是可以做得到的。」又指曾計算獨立屋的平均面積,「所以先放行那六十天,並不是無啦啦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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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署管委會主席戴祖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