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殖惡制禍遺特區 取消官委更待何時? 蘇嘉豪反擊七官委議員「大圍剿」

直選議員蘇嘉豪早前被全部的七名官委議員「大圍剿」,被不點名批評及譴責不尊重和諧理性的議會文化,將街頭遊行示威文化帶入議會。蘇嘉豪今日在立法會大會議程前發言時指出,官委議員制度的設立是為了保護宗主國的既得利益,但澳門回歸後,特首一人有權欽點七名官委議員,根本就是民主的最大侮辱。

蘇嘉豪表示,議會理應是社會的縮影,理應代表市民行使立法和監督權力。澳門立法會選舉採用比例代表制,本來已經充分保障少數人擔當代議士的權利,實在無必要保留官委制度這種殖民地遺物,助長立法會繼續成為市民口中的「垃圾會」,不幸地成為虛有其表的「橡皮圖章」。

蘇嘉豪說,當討論澳葡市政民主時,官委議員就反駁「不要走回舊路」,然 而,澳葡舊路上用以維持「行政霸道」的委任制度卻可以千秋萬世,這是完全的雙重標準,有既得利益的「盲撐」,沒有既得利益的「盲反」。所有自認「愛國愛澳」的人們都應該始終如一,貫徹他們口中的「政治正確」路線,將殖民地殘留的官委制度及早掃進「歷史的墳墓」。

直選議員宋碧琪亦在議程發言時不點名批評蘇嘉豪,不尊重立法會議員,踐踏立法會尊嚴。對於自己不喜歡的法案就批評為「垃圾」,這是「霸道民主」,並非澳門人追求的民主社會。她又說,取消官委制度,是違反基本法。間選議員黃顯輝隨後亦提出抗議,認為蘇嘉豪的發言使用到了「垃圾會」字眼,是對立法會的侮辱。立法會主席賀一誠表示,會將有關抗議交章程及任期委員會處理。

 

蘇嘉豪發言全文︰

葡殖惡制禍遺特區 取消官委更待何時?

上次會議,有議員提到澳葡有很長的一段時間排除華人的政治參與,只有葡籍 及懂得讀寫葡文的人士才有選舉權,華人要到 1984 年總督解散立法會後,才有權參與直選,這是事實。但另一個事實是,儘管澳葡有一段長時間只得葡人才有選舉 權參與市政民主,到了 2018 年的今日,特區的市政署方案,卻竟然將揀選市政成 員的權力交給「一男子」,即是行政長官,而其他超過 99.9%的居民,不論是華人 或葡人、懂得中文或葡文的人士,通通喪失市政選舉權。如此比較,雖有「五十步 笑百步」的意味,但不得不承認,單從這份全委任的市政署方案來看,比數百年來 的市政運作更有問題,此種說法何錯之有?

不過,澳葡也遺留了一些不公平的政治「惡制」,限制民間華人社會監督和左 右殖民地政府,其中一個手段是設立總督委任立法會議員的制度,為了保護葡國作為宗主國的既得利益。可是回歸後,這些不公平的殖民地產物卻揮之不去,委任制度一直殘留至 42 年後的今日,變為保護特區政府的既得利益。澳門實踐一國兩制、 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當澳人當家作主之際,行政長官「一人七票」的官委制度, 才是對民主的最大侮辱。

個人看來,官委制度的荒謬,在於他們在議會的兩個功能:一是為委任他們的 行政長官保駕護航;二是「監督」那些監督政府的直選議員。官委制度的殘留,令 一些人無必要接受公眾監督,也無必要向公眾負責,但在議事堂上卻與直選和間選議員平起平坐。政府在強推全委任的市政署法案時,其實已經說得很白,由市民選出的委員,是向選民而非政府負責,按照同樣邏輯,由行政長官「欽點」的議員, 根本只需向行政長官一人負責,與法律規定「不論選舉或委任產生的議員,均代表 特區及其市民的利益」,在政治倫理上有很大抵觸。

從多年來的投票紀錄、發言取態、「監督」對象,官委制度絕對有利於維護既 得利益,這是毋庸置疑的。如果以最簡單的數字來看,議員每星期可以向政府提交 一份書面質詢,七名議員在四年任期內總共可以提交 1,400 多份,但各位市民不妨 猜猜去屆七名官委議員總共提交了多少份?答案是三份半,其中一份是與間選聯名 提出的,你沒有聽錯,四份也沒有。難道政府施政毫無值得質問的地方?毫無市民 需要議員主持的公道?書面質詢只是其中一例,然而,四年一度的選舉,市民卻無權換走官委議員。

上次會議,官委「總動員」圍攻一名民選議員,這畫面實在貽笑大方,公眾深 明這是政治制度既得利益者的一次「報復」而已,用意是壓抑有民意授權的聲音繼 續批判和推動政府施政。話雖如此,本人十分理解他們也有責任在鏡頭前向委任者「交差」,再者,民主也有一個重要的價值,就是多數尊重少數、多數包容異議,因此,即使有人不可思議地認為「官委也是民主的體現」,本人也會非常包容這些 來自民意少數的集體譴責,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議會理應是社會的縮影,理應代表市民行使立法和監督權力。澳門立法會選舉 採用比例代表制,本來已經充分保障少數人擔當代議士的權利,實在無必要保留官委制度這種殖民地遺物,助長立法會繼續成為市民口中的「垃圾會」,不幸地成為 虛有其表的「橡皮圖章」。

必須強調的是,本人今次發言絕對是對事不對人,亦無意探討任何一位官委議 員本身的個人質素,以至專業學養,本人今次以至將來的有關發言,都會非常明確 地指向背後的這套制度。本人和不少市民要求取消官委制度的立場從不動搖,絕不 會因為官委議員的個人質素,便轉而支持保留這套制度。正如在封建、獨裁年代也 可能出現「好皇帝」,但普世潮流也不會因而接受延續如此一套封建、獨裁制度。

最可笑的是,當我們談到澳葡市政民主時,他們就反駁「不要走回舊路」,然 而,澳葡舊路上用以維持「行政霸道」的委任制度卻可以千秋萬世,這是完全的雙重標準,有既得利益的「盲撐」,沒有既得利益的「盲反」。所有自認「愛國愛澳」 的人們都應該始終如一,貫徹他們口中的「政治正確」路線,將殖民地殘留的官委制度及早掃進「歷史的墳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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