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動議被斥不尊重集體 蘇嘉豪不滿賀一誠處理方式

議員蘇嘉豪昨日在立法會全體會議臨時動議押後審議及表決「修改《集會權及示威權》」法案,卻引發十多位議員圍攻,質疑動議是否合乎議事規則。立法會主席賀一誠亦批評,蘇嘉豪隨意提出無理據的動議是不尊重委員會工作成果,着其要全面了解議事規則。

蘇嘉豪今日向傳媒表示,自己昨日完全是按議事規則提出申請,他不滿主席賀一誠以尊重議員為由才容許表決,並認為賀一誠在會上處理時使用了很多不必要的形容詞,作為主席並不適合,繼而又把討論議事規則變成帶有個人情感的訓示,將討論焦點轉為何謂尊重議員。他認為,賀一誠大部分時間都很持平,但對他昨日的處理方式感到失望。

蘇嘉豪表示,按議事規則規定,程序的申請可以透過書面或口頭作出。大會亦不應該討論申請的內容。他舉例,立法會主席有權暫停會議十五分鐘,若超過十五分鐘,就需要臨時動議投票表決。他認為,既然有議員提出臨時動議,若果符合議事規則,就應交由大會表決,若果不符合,立法會主席就應初端駁回,不應該加入更多不必要的形容詞。

他說,自己昨日其實已經清楚陳述動議的理由,就是認為委員會在細則性審議法案期間,未有討論到將警察局長的權限改為行政長官,這對居民遊行集會的權利更有保障。「如果有專心開會,應該有聽到理由。」但其他議員的討論完全失焦,「有啲雞同鴨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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