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規是共識的政治

台灣的國立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徐世榮曾分析,都市計劃大概已成為政治利益交換的場域,而不是實踐公共利益的地方。這是由於決策團體組成大多是在遂行地方首長的意志。當政府面對各界質疑與批評,往往會搬出一套「專家決定」的專業迷思,嘗試透過專業知識的操弄來抵制外來的挑戰,於是都市計劃往往被轉化成專業課題,所謂「公共利益」,也是由這些專家給予詮釋及界定,一般民眾無權置喙,然而他們的權利卻是不斷遭到侵害。

以上說的是台灣情況,但在澳門似乎亦能共鳴。

城規是共識的政治

城規是共識的政治

有説,城市規劃的發展亦是一個民主進程。由古時皇城建設由君主作主,大興土木,名為以「國家利益」出發;到近世國際現代建築協會通過《雅典憲章》,強調「人的需要和以人為出發點的價值衡量是一切建設工作成功的關鍵」,要求以人的尺度和需要來估量功能分區的劃分和佈置,為現代城市規劃的發展指明了以人為本的方向。而近年的「參與式規劃」亦顯示出「以社區為本」、「由下而上」的城規理念。

顯然,到了今時今日,城市規劃不只是簡簡單單畫藍圖,紙上談兵,而是一個深入社區的公共政策與政治過程;透過溝通,將地方發展的願景、政策的思路,達至共識,目的是謀求公共利益。由此,亦產生出社會的博奕。究竟何謂「公共利益」?是政府說了算,還是居民說了算?是地產商說了算,還是遊行人數說了算?尤其是當經濟發展、民眾利益及基本人權等因素都要一併考慮時,問題就會變得複雜。當中牽涉不只是有多少車位、住宅單位的問題,更是非常重要的人權及民主課題。亦只有在開誠佈公的對話中,社會得到價值辯論的機會。

然而,在近年的小城,這樣的對話機會着實甚少。回顧過去幾年,澳門不時發生民居與「鄰避設施」距離過近的爭議。除近期爆發的「火葬場事件」,還有多年一直未解決的「污水廠惡臭」、2016年的山頂醫院傳染病大樓建設等等。而在多次爭議事件中,坊間都強烈批評政府欠缺長遠規劃、目光短視、專業傲慢、透明度不足等。顯然,特區政府並未吸取教訓,不斷重蹈覆轍,結果社會資本不斷虛耗。

在崔政府治下,即使是經過兩輪諮詢的規劃,長官亦可一句推翻;地點再不適合,政府亦可強建公屋,頂多數量打個八折。當我們討論澳門城規,我們看不見一套溝通的邏輯:為甚麼火葬場要在氹仔?為甚麼火葬場不能在路環?為甚麼偉龍地段適合建公屋?當欠缺開誠佈公的溝通,也沒有理有據的構想,民間反彈自是必然。

有意見認為,城市規劃包含了權力、利益、價值、人權及不同的意識形態,但權力及利益的擁有者往往掌控政策的決定權,忽略民眾的價值選擇。誠然,城市規劃是充滿政治、社會、利益及道德的重要議題,絕不應由行政官僚獨佔,而應併入民主的過程中來決定方向,亦就是市民的參與。但當政府不斷一意孤行,懶理民意時,民眾也只能繼續以自己方式向政府施壓,促使有關部門不斷公開資料和工作進度。

可是,現在主政者就是不知省思施政所存在的失誤,長官意志獨斷行事就自是不斷製造社會矛盾與爭議。然後,做成了政府施政困難,社會的不穩因素也在愈加積壓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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