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政府不動產租賃開支達8.8億 投發基金擬買樓再租予政府

立法會公共財政事務跟進委員會跟進2016至2017年政府辦公設施的情況,主席麥瑞權會後表示,政府在2016年的不動產租賃總開支達到8.8億元,數字十分驚人,而2017年的數字則因未進行審計而未能公佈。他指,有議員在會上關注政府為何不自行興建辦公大樓或購買單位,政府回應時憂慮,當政府購買物業,容易引起市場波動,炒高樓價。

麥瑞權引述政府指,政府未來成立的投資發展基金可以透過買樓或向政府申請土地興建辦公大樓,再租予政府部門使用。他指,雖然投發基金會向使用設施的部門收租,但建築物仍屬政府資產,「肥水不流外人田。」

麥瑞權亦指出,政府今年將會公開拍賣4幅土地,政府可仿效回歸前的做法,在投標書中寫明需要預留一部分空間予政府作辦公用途,並可藉「要樓」減少溢價金水平,認為此方式較為快捷,亦不會引起樓價波動。政府稱要跨司跨部門協商相關做法的可行性。

另外,委員會亦討論有關修改採購法的進展及諮詢方向。麥瑞權引述政府指,政府正爭取《公共採購法》於6月底進行公開諮詢。諮詢方向包括統一採購程序種類、引進簡易採購程序及步驟、明確規範判給準則、新增外地簽署合同規定、創設法律基礎實施電子採購、引進清晰明確的責任機制及行政違法處分制度等16項內容。

廣告:支持獨立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