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詬病官員無責多年 特首終發現權責不匹配

特區政府官員有權無責的問題早被社會詬病多年。議員高天賜表示,特區政府今次對氣象局前局長馮瑞權處分過重,「天鴿」風災涉及預警、應急、救援等多方面的責任,無理由要馮獨力承擔。他說,現時規管司級官員的「主要官員通則」等法律法規,有提及監督實體監管及連帶責任,但政府會如何落實相關的政治責任?但特首崔世安迴避上述有關問題,卻回應規管局級官員的「領道及主管人員通則」修法進展。

崔世安說,最近聽取了不少官員問責的意見,包括來自資深公務員和法律專家,比較一致認為 09年頒布的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更清晰規定官員的職權和義務,但欠缺配套的紀律處分制度,因此,當領導官員違反通則規定時,只能適用公務人員通則,出現權利與責任不匹配。崔世安說,他已批示行政法務司成立專門工作小組,全面檢討公務人員法律,特別針對完善主管人員的處分制度。

至於對馮瑞權的處分是否過重,崔世安說,現時已進入司法上訴程序,因此不便回答,日後司法機關會有判決。

「天鴿」風災援助方面,崔世安表示,截至今年4月11日,家居修復援助金已完成審批5,118宗,佔82%,估計於五月內完成評審工作。同時,政府已批准的中小企業特別援助計劃共5,820宗,涉及18.23億元。至於一次性災後補助金措施,共涉及13,227宗,金額為5.7億元。而水浸車特別稅務優惠法律草案已提交立法會,預計減稅約1.48億元。另外,保險業已對5宗死亡、829宗財產損失、1,393宗其他損失個案,賠付7.6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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