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揭多宗投資移民弊端 李靜儀促當局認真檢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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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早前發佈2017年工作報告,指去年揭發多宗涉及審批「重大投資移民」程序中的偽造文件案,包括有人捏造投資計劃及提交偽造學歷以取得臨時居留資格。另有3名內地居民分別透過設立公司及購買物業單位,最終獲貿促局批准按重大投資移民方式在澳臨時居留,更惠及其家團成員;但被廉署揭發有關公司為空殼公司,沒有營運或聘用僱員,有關地址更一直出租予他人使用。

直選議員李靜儀表示,事件再次印證投資移民政策存在審批欠嚴謹、機制不健全的問題。她指出,本澳自1995年實施投資居留政策,而除了置業移民已經中止,其餘兩項即「重大投資移民」及「技術移民」仍然保留,且近20年未有對申請條件作完善。兩者均缺乏明確的審批標準和嚴謹的監察機制,未必為本澳吸納到真正需要的重大投資項目或技術人才,更有人可藉漏洞弄虛作假,弊病叢生。她批評,儘管社會一直批評有關政策被濫用,但當局卻無動於衷,遲遲未有完善制度。

李靜儀質詢當局,到底當局現有核實申請資料和監察的機制如何?若有關部門有對每宗個案作詳細查核以證明所遞交的資料真確性,為何沒有發現相關捏造投資計劃情況?

李靜儀亦指,根據法律規定,重大投資移民是指作出對澳門特別行政區有利的重大投資,然而何謂重大投資或對特區有利,根本沒有明晰準則。同樣,現行「技術移民」制度申請門檻低,審批標準模糊,坊間有質疑只要掛個管理層職銜就十分容易成功申請。多年來,社會普遍對投資居留審批機制有質疑,但政府仍不作改善和優化,到底原因何在?當局何時才會認真作出檢討及完善制度,制訂明晰的審批標準和嚴謹的監管機制,堵塞漏洞,遏止濫用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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