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局督察涉索賄 民署主管涉濫權侵佔

廉署年報中披露有勞工局督察涉嫌索賄。報告指出,案件是由勞工局轉介。經廉署調查,案中的勞工局督察在巡查中發現有懷疑過界勞工,僱主亦沒有按規定支付住屋津貼。涉案勞工局督察透過中介人邀約公司東主到內地的隱蔽地方會面,表示可協助解決違規問題,索賄 5萬元,被對方當場拒絕。涉案督察其後企圖隱瞞及平息事件,在處理這宗案卷時故意隱藏多份能顯示案中公司違規的文件。該名督察的行為涉嫌觸犯《刑法典》的受賄作不法行為罪、公務員所實施之偽造罪及濫用職權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處理。

另外,年報又揭露有民署的職務主管利用權力,先後 7次要求木工房 1名下屬在工作時間利用民署採購的材料,製作私人木製傢俱,據為己有。該名職務主管的行為涉嫌觸犯《刑法典》所規定的濫用職權罪及公務上之侵佔罪。案件已移交檢察院處理。廉署已向民署通報,要求採取適當措施以防止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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