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公佈風災水浸車購車稅優惠方案 最高可全額退稅

 

行政會完成討論《取得機動車輛特別稅務優惠》法律草案,法案旨在訂定特別稅務優惠,以減輕受「天鴿」風災影響的損毀車輛所有人因隨後取得新機動車輛而承受的財務負擔。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表示,法案設有追溯期,故不採用緊急程序而改用一般程序。財政局局長容光亮表示,一旦法案獲立法會通過,可在1個月左右完成退稅程序。「天鴿」風災後有6,521部車在交通局註銷,估計涉及稅款金額約為1.47億元。

法案建議,已註銷並經當局核實的風災車輛,車主購買非環保汽車,可減去舊車折舊後已納車稅計得金額的八成,最低扣減金額8,000元,最高14萬元;購買摩托車則可減全額,最低減2,000元,最多減5,500元。有關建議自法例生效日起兩年內適用。車主減稅只可以一輛機動車對一輛機動車。此外,若在法例生效前已買新車,亦可獲退還按上述方式計算的稅款。

關於購買環保車方面,除按現行法例可獲豁繳納車稅外,亦可退還損毀車按折舊後的車淨比例計算的已納車稅;不論汽車或摩托車都可退全額。前者最低退還金額為8,000元,最高則為14萬元,後者最低退還額為2,000元,最高則為5,500元。有關建議自去年8月23日起至法例生效後兩年內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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