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靜儀︰管理計劃要有執行細則 諮詢文本抽象空泛難向公眾釋疑

2018-03-23 歷史城區 專題報道

文:論盡採訪組

網址:https://aamacau.com/?p=45726

時間:2018年03月24日 15:15

立法議員李靜儀認為,管理計劃要有執行細則以及明確範。

《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以下簡稱《管理計劃》)第二階段的公眾諮詢於日前結束。立法議員李靜儀表示,從兩次諮詢中,可見公眾非常珍視澳門的山海景觀關係,公眾的關注焦點都是如何有效保護澳門的歷史文化景觀,保護澳門小城特色。「大家並非要限制社會發展,而是要在發展和保育之間取得平衝。」

然而,《管理計劃》過於空泛粗疏,只有原則性和抽象性的概念,如何具體落實執行細則就難以向公眾釋除疑慮,亦看不到政府的決心。李靜儀說︰「呢個係叫管理計劃,並唔係叫做管理原則,計劃就係要有清晰的指標和規定。係要有更具體的指引性要求,將來在總體城市規劃上,根據文遺法、根據《管理計劃》,邊個區域唔掂得,邊個區域唔改得,係要有明確的規範。」

李靜儀指出,諮詢文本提到︰「須延續主教山聖堂前平台至旅遊塔間之通視性及互望景觀關係。」她認為,所謂的通視性和景觀關係,不同人可以有不同理解,一般居民可能認為有關的區域可以發展,但只能是低層樓宇,不能遮擋景觀。然而將來有發展項目提出申請,相關部門如何作出審批?「咁係留條罅俾你望到,定還是係點樣呢?通視性係望到就得啦喎。大家會好疑惑。互望景觀關係,在海岸邊瞄到主教山的一個點,係咪就叫互望關係呢?」她指出,東望洋燈塔限高批示就有好清楚的規定,「咩區域可以起高樓,咩區域唔得,好明晰。」

澳門近年超高樓項目破壞歷史文化景觀的爭議比比皆是,因此,建築限高一直是公眾最關注的問題。然而,《管理計劃》僅提出︰「涉及的景觀範圍須由相關職權部門以城巿規劃手段,共同對其發展制訂合適的建築高度,並在日後的城巿規劃中體現。」李靜儀批評,文化局的做法是本末倒置。當局必須做好《管理計劃》,並明晰相關的規範和原則,工務部門日後制訂城市規劃時才有所依循,「將來的總體規劃又好,分區詳細規劃又好,都無可能逾越這個《管理計劃》。」文化局應該承擔起責任,而非將責任推給工務部門。

諮詢文本提出的十一條景觀視廊並不包括主教山望向南灣湖以及新城B區的景觀。李靜儀認為,南灣湖CD區和新城B區是居民非常珍視的資源,這是毋容置疑的社會共識,問題只在於政府有否決心要保護好主教山的山海景觀聯繫。她指出,當年新城規劃諮詢時,市民普遍的意見亦是要求保護主教山景觀,新城B區不應該建超高樓,要有相關的綠化帶以及濱海空間。

在澳葡年代,南灣湖亦已經有規劃和樓宇限高要求。李靜儀說︰「整個南灣湖的規劃都係建議唔好建超高樓,而係建相對矮層的樓宇,佢既作用就係唔好俾高樓大廈圍住主教山。主教山係整個歷史城區好重要的緩衝區,本身都應該要有好重要的視覺景觀的要求,大家都好明白主教山望落去的景觀係唔應該俾高樓遮擋。呢個其實係歷史城區的保護,亦都是澳門好重要的環境資源。」

社會有不少意見都批評今次諮詢文本疏粗,認為政府在行政法規出台前,應將具體條文交到文化遺產委員會審視,甚至要進行公示或再舉辦公眾諮詢。李靜儀認為,政府的公開諮詢的守則要求要有高透明度,而且兩次的諮詢的反應都比較踴躍,可見居民對有《管理計劃》的重視程度,認為政府可以有更多渠道讓居民參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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