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俊榮稱必須保護主教山至舊大橋景觀 蘇嘉豪憂再次「走數」:社會應保持警惕

《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諮詢文本提出11條須作特別保護的景觀視廊,但一直備受社會爭議的主教山望向舊大橋、新城B區的景觀視廊卻沒有列入保護當中,引起社會強烈質疑。正當社會要求文化局將之納入保護當中時,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日前受訪時表示,社會意見十分好,必須保護主教山與舊大橋及南灣湖一帶互望的景觀,當局將在管理計劃中加入相關的景觀視廊。

但有意見質疑,譚俊榮曾經有過多次「拍心口」保證,但最終「走數」的往績,例如社工註冊制度、賭場全面禁煙等,憂慮譚俊榮今次可能只是「出口術」,相關視廊最終仍不獲保護。直選議員蘇嘉豪認為,現階段不能排除有「走數」的可能,指譚俊榮並非首次在爭議事件上扮演「荒漠甘泉」的角色,「歸根究底係社會從根本上對政府嘅不信任。」他認為社會不應在這個時刻有所鬆懈,「對於任何具有公權力嘅人,都應採取懷疑態度,尤其係有走數往績嘅人,社會應該要保持警惕。」

文化局含糊其辭 蘇:頒佈法規前應再諮詢保護方案

蘇嘉豪指,社會一直催促政府要訂立主教山望向舊大橋的景觀視廊,但文化局一直以來的說法卻含糊其辭,「究竟會唔會另設一條視廊?呢個係公眾嘅要求。但係文化局卻話要將主教山望向西灣湖嘅視廊(文本視廊B)移向舊大橋一啲,或者將視廊角度擴闊一啲,就咁回應市民嘅訴求。最終呢條視廊要點處理?文化局要講清楚。」

他指出,雖然政府對於將主教山望向舊大橋的視廊納入管理計劃的口氣較以往寬鬆,但做法仍然不理想,因現時諮詢期即將完結,即使當局再拋出另一個方案,亦看不到諮詢期有延長的跡象,「社會有否足夠嘅時間、資訊去討論政府拋出嚟嘅新嘢?」他認為,主教山望向舊大橋的景觀視廊屬於重大政策,亦牽涉到重大公眾利益問題,政府應要就主教山視廊方案,進行為期30日、帶有針對性的公眾諮詢,做法才會較為理想。

「而家政府陷入一個困局之中,就係諮詢期即將完結,但係諮詢內容仍然不清不楚。諮詢有缺漏,如果而家再加入一啲嘢,係唔理想嘅。訂立行政法規係必須嘅,但亦必須針對性地進行公開諮詢,諮詢公眾及專業團體意見,事到如今呢個係較理想嘅做法。當然,而家講回頭係無用,但政府更應係諮詢期前就要完整地舖陳呢啲資料,交代政府措施、方案等。」

直選議員蘇嘉豪

11條視廊內容亦不具體 蘇促訂定法規前公佈方案

蘇嘉豪亦批評,即使是文本所列出的11條景觀視廊的內容亦不具體。指在首場諮詢會上已有人質疑當局是如何訂定視廊?具體的標準是什麼?視廊的範圍、角度、視廊內的建築物限高有多少?他強調,《文遺法》第52條規定,保護及管理計劃應包含具體的建築物高度、體量、樣式等規定,但直至上週日的諮詢會,文化局仍然含糊其辭,稱要在日後交由規劃部門作相關規範,「講嚟講去都係文化局有權唔用,將個波交畀規劃部門,變相令自己由主動變被動。」

蘇嘉豪強調,即使當局利用行政法規方式頒佈《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亦不代表政府可以不經公眾諮詢就將之直接出台。他舉例指,2008年政府制定東望洋燈塔周邊區域興建限高批示時未有經過諮詢,事後社會認為限高批示訂定的條件十分寬鬆,即使某些地段會影響到東望洋燈塔的景觀,當局仍然容許建築物到達某個限高。

他續指,西望洋山與東望洋山同等重要,但至今未有任何保護,形勢十分危險,「文化局一直強調要體現港口城市、山海之間的關係,西望洋山應要制定保護方案,就算你用行政法規公佈,係頒佈前亦應先諮詢公眾意見。至少針對西望洋山,應要有方案,而呢啲方案根本就要係諮詢推出時就做好。」

諮詢文本尤如「交貨」 蘇:難以收貨

自《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公開諮詢展開至今,社會不少意見批評文本欠缺具體細節內容,憂慮未來當局制定行政法規時,將無法保護好景觀視廊。蘇嘉豪批評文本的內容尤如「交貨」,「我覺得十分遺憾,從2005年申遺成功,到2014年《文遺法》生效,再到2018年先諮詢管理計劃,已經拖延咗好長時間,拖咗咁耐都仲係交份咁嘅功課係好可惜,本身有個好嘅時機去做有約束力嘅規範,但係就咁錯失咗。用咁嘅方法交貨,係保育及城市可持續發展嘅角度上,我哋就唔收貨。」

蘇嘉豪亦認為,從種種跡象顯示,政府的初衷就是沒有意願保護主教山至舊大橋的景觀視廊,「而家政府就好似賊佬試砂煲咁拋個方案出嚟,無人批評嘅話就會按呢個方案去走,可以睇到政府嘅態度十分曖昧,想做又唔做,講多啲又收埋啲。即使社會要求設主教山至舊大橋嘅視廊,係諮詢期間又有官員以長官意志方式出嚟講保留,諮詢未完成就去作判斷,咁係咪一個理想嘅決策過程?」

被問到會否憂慮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不接納政府所提交如此空泛的管理計劃方案?蘇嘉豪反指,憂慮教科文組織不知道方案如此空泛,坦言若只有官方一面的說辭,缺乏民間的平衡意見時,教科文組織未有太大動力去否決相關方案,或有較大反應,「有可能會走漏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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